《甘肃省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发展规划》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2-27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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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格监测评估考核

坚持差异化主体功能定位和全省生态产业统一布局相结合,生态经济考核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有机结合,生态环境治理和绿色产业发展相结合,完善生态环保基础数据采集体系,建立统计核算体系、绩效评价体系和考核督查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将其作为市州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增强生态担当和绿色发展意识。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与政治巡视、环保督查等紧密联系,结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责任审计试点,建立生态文明定期不定期督查巡视制度,对造成生态损害的领导干部实行终身追责。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加强对生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跟踪统计监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确保评估结果准确性。

六、构建绿色技术体系

以建设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契机,深化产学研用合作,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打造西部地区创新驱动发展新高地,抢占“技术制高点”。加快科研机构改制改革,组建科技投资集团,积极推动科研机构去行政化,建立符合创新规律、职能定位清晰的组织方式、运行机制、管理体制。加强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研究,开展清洁生产和绿色化改造、能源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对绿色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路线选择的决定性作用,加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力度。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综合集成创新能力,加强工艺创新与试验。支持生态产业领域工程技术类研究中心、实验室和实验基地建设,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成熟适用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加强生态产业基础研究、试验研发、工程应用和市场服务等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突出科技人员主体作用。打造兰州国际知识产权港,搭建知识产权服务交易平台,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及产业的有效融合,提高知识产权价值和转化实施率。

七、加强试点示范引领

积极推进甘南州、定西市、兰州市、酒泉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张掖市、陇南市、甘南州、临夏州、永靖县、渭源县、天祝县、泾川县、环县、敦煌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以及临夏州和康县、环县、民勤县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建设,开展永昌、永靖、玛曲、徽县和庆城省级生态屏障典型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市县政府主体作用,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结合文明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低碳城市、气候适应性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等试点建设,发挥政策协同效应,积极探索实践,大胆创新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发展模式,推动全省产业发展方式和生态治理模式转变,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谱写美丽中国甘肃新篇章。

八、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将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价值取向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加强教育培训,把发展绿色生态产业相关内容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真正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加强对生态产业体系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和解读,加大节能宣传周、低碳活动日等主题宣传力度,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大力弘扬生态道德,广泛宣传绿色理念,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绿色生态产业快速发展的优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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