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2-26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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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细化工作目标和进度安排,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绿色金融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绿色金融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

(二)强化监测评估。人行成都分行等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牵头建立绿色金融专项统计制度和评估体系,按季监测,按年评估;建立健全绿色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绿色金融资金的监管;支持四川省金融学会等地方高端智库开展绿色金融研究,并以此为基础设立四川绿色金融自律组织,研究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评价工作组织流程,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业务。

(三)加强执法追责。强化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企业环境与社会责任追究机制,加大用能、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检查执法力度。建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和重大环境风险申诉交流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对违反相关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法律法规、对利益相关者造成重大损失的企业,依法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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