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2-26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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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推动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1.积极扩大开放合作。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引进境外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先进理念和管理经验。积极推动我省与相关国际金融组织和跨国公司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引导国际资金投资我省绿色债券和其他绿色金融资产。

2.推动跨国绿色债券和绿色发展基金发展。大力支持我省金融机构和企业到境外发行绿色债券。支持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购买境外绿色资产。支持国际金融组织和跨国公司在我省发行绿色债券、开展绿色投资。鼓励设立合资绿色发展基金。

3.鼓励开展跨国绿色保险风险管理。鼓励我省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和其他对外投资项目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探索使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工具进行环境风险管理。

(八)完善绿色金融发展配套机制。

1.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加快推进金融机构与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借助信息共享平台,畅通绿色信贷信息共享渠道,充分发挥信息在引导资金投向中的基础作用。建立省级层面的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库,定期公布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规范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退出机制,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及时剔除出支持名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对绿色产业和项目库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财政贴息,绿色产业、项目库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2.推进绿色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四川省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和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在现有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程序、评价成果运用机制以及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工业企业全面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逐步建立四川省企业环境标准化和信用评价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推动将企业环境保护违法违规信息等企业环境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共享机制,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和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3.建立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创新绿色信贷担保产品,省级建立融资分险机制,推动市(州)、县(市、区)建立绿色信贷风险补偿基金,通过分担部分绿色项目信贷风险损失,引导金融机构发放绿色信贷。鼓励市(州)、县(市、区)政府研究建立绿色债券违约风险分担机制,纳入省级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绿色债券违约风险进行合理分担。

4.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正向激励力度。对绿色信贷规模达到一定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提高监管容忍度。对符合再贷款申请条件、积极提供绿色信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给予再贷款支持。对积极参与绿色金融、达到一定条件的金融机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5.强化绿色金融人才建设。推动全省金融机构将绿色金融人才纳入人才培育计划,增强服务绿色金融发展专业能力。定期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招聘专门人员,为建立绿色金融发展长效机制做好人才储备。建立有关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专业化培训机制,努力提升对涉及环境与社会风险的企业和项目的风险管理能力。

6.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大力普及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倡导绿色发展、生产和消费方式,营造共建生态文明、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绿色金融机构、绿色企业、绿色项目和绿色产品的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发展绿色金融的广泛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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