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2-26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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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开发绿色投资产品。支持金融机构改进技术手段和业务途径,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产品开发、环境风险管理、绿色可持续投资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围绕绿色发展,开发绿色投资产品,满足绿色产业投融资需求。鼓励私募基金投向政策支持的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培育绿色投资文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机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等市场主体及其管理的产品投资绿色项目。鼓励机构投资者提升对所投资资产涉及的环境风险和碳排放的分析能力。

4.探索实施绿色项目评估。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属于绿色项目,鼓励融资主体提交由独立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开展绿色评估认证业务的评估认证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建立健全评估认证相关制度、流程和标准,依法规范开展绿色项目评估认证工作。

(三)设立绿色发展基金。

1.推动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和碳基金。鼓励各地政府整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积极推动证券经营机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等对接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地方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绿色产业发展。支持绿色发展基金利用资产证券化进行结构化融资,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拓宽资金来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基金、创投机构、社会资本共同设立碳基金。

2.鼓励多元化融资方式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大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绿色项目投入;推动绿色项目PPP资产证券化。

(四)积极发展绿色保险。

1.健全绿色保险相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办法,重点选择环境风险高、环境污染事件较为集中的领域或相关企业纳入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范围,将保险费高低与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水平挂钩,奖优罚劣,借助市场价格杠杆,抑制高污染行业扩张,倒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完善保险机制与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环境行为公开、环境保护税收取等配套政策。完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程序和技术规范,指导保险机构加快定损和理赔进度,及时救济污染受害者,降低对环境的损害程度。

2.支持开发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根据不同行业和区域环境风险类型与特点,积极开发符合市场需求、能有效保障环境风险的保险产品,合理确定责任范围,确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功能有效发挥。探索建立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巨灾保险制度,积极开发环境保护技术装备保险、低碳环境保护类消费品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船舶污染责任保险、森林保险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农牧业灾害保险。积极推动保险机构参与养殖业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建立农业保险理赔与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

3.推动保险机构参与环境风险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环境风险监督,积极利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研究建立面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主体的环境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实时开展风险监测,定期开展风险评估。推动企业开展事故预防管理,提高企业环境事故预防能力。建立“绿色理赔”通道,加强理赔工作管理,规范、高效、优质地开展理赔工作,对案情复杂或损失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建立预付赔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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