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2-26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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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

(三)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清理和精简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优化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项目审批业务流程,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项目推行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行政许可智能化审批、核查,探索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全面实行工程建设类企业资质网上审批,执业人员通过职业资格考试、认定,逐步推行执业资格证书电子化。建立建筑市场动态监管机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对取消和放宽下放的各类资质资格审核许可、备案事项,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四)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引导和推动建筑业企业向公路、水利、市政、铁路、城市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等重点投资领域拓展。支持我省钢结构、机电安装、输变电等优势专业承包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鼓励企业根据市场实际,以项目、技术、资金管理等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联合经营,共同开拓市场。支持骨干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开展银企合作、兼并收购,提升企业资本实力和投资能力,形成一批资金雄厚、人才密集、技术先进、有较高竞争力和较强影响力的知名企业和品牌企业。每3年开展1次“建筑强市”“建筑强县”“建筑强企”评选活动,提升建筑业规模总量、质量效益、发展潜能和品牌价值。(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五)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人招标行为。强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允许业主自行决定发包方式。在部分市(州)开展中标候选人评定机制创新试点,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和网上异地评标,完善工程招标评标方法和相关标准,推进电子招标投标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强化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加大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的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建立健全招标投标联合查处机制,严格招标投标执法监督,严肃查处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评标专家管理,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使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加快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积极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对接,实现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完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制定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开展建筑行业信用评价,依法公开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强化信用信息在资质许可、招标投标、监督检查、工程担保、评奖评优、职称评审等环节的应用,加快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营造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氛围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助推建筑业更好更快发展。(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四川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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