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8—2030年)(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2-26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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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西安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统筹做好中医药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建立西安市中医药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中医药工作。对全市中医药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促进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及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由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农林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外侨办、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食品药监局、市文物局、市旅发委、市法制办、市扶贫办、市物价局、市残联、市老龄办等2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卫计委主任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市卫计委:负责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贯彻执行中医药工作政策、法规,拟定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中医医疗、科研、教育和中西医结合、中医药健康服务等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改革工作;组织拟定全市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中医药学术经验继承整理研究,管理中医药传承项目和传承人,开展传统知识保护和对外学术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科研、技术开发以及重大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奖励、推广、转化、保密工作;负责全市中药产业综合协调管理工作,拟定中药材种植、炮制、仓储、临床用药等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并推广使用;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文化、信息化建设和知识宣传普及等工作。

市编办:负责调整完善市中医药管理局职能,并划定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指导区、县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设立中医药管理机构。

市发改委:负责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协调中医药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负责做好市级中医药重大工程项目、区县中医医院重点建设相关工作,会同市食药监局建立市级中药材战略储备中心,共同支持市内中药企业发展。

市教育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中医药文化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协助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全市年度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中医药科技研究计划;支持市级中医重点研究室和中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展;引导和支持市级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中药农业建设;指导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中医药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中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组织协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规范中医药类专利技术交易,组织中医药类重大专利技术的实施。

市工信委:负责提出全市中医药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和布局的政策建议,推进中医药企业信息化融合进程,指导中医药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中医药工业企业健康发展。

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市卫计委制定完善全市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体系建设,促进中医药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协助市卫计委开展中医药进社区活动,推广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中医适宜技术。

市财政局: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立中医药专项资金,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落实对中医医疗机构、中药企业的倾斜政策和财政补偿,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市人社局:积极落实适应行业特点的全市中医药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高层次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和培养工作,做好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全省名中医推选和市级名中医评选工作;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缩小单病种付费标准在同区域、同级别的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之间的差距。

市国土局:负责在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优化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中药产业发展等土地资源配置,扩大用地供给。

市环保局:牵头涉及地产中药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中药生物多样性保护。

市建委:负责做好中医药特色浓郁的景区规划发展、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的申报工作;指导全市重点中医药小镇的建设。

市农林委:负责扶持中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组织拟订促进中药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中药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中药农产品品牌;负责中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负责中药材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中药材重大病虫害防治,承担中药材种植防灾减灾的责任;组织实施中药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植物中药新品种保护;指导、协调中药生态示范区建设和中药生态农业建设;负责全市野生药用动植物资源的保护、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等合理开发利用;做好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和新品种的保护。

市商务局:负责做好中药材流通管理工作,发展现代中药材商务流通体系;支持市内中药企业发展,实现经营方式向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转变;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的海外发展。

市文广新局:负责将中医药纳入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支持中医药项目列入国家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共同开展中医药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支持创作中医药文化作品,监督管理全市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机构、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中医药内容和质量。

市外侨办:负责协调中医药外事活动,做好中医药对外宣传工作和涉外活动的调研,促进我市中医药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市地税局:负责落实中医医疗机构、中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市工商局:负责盈利性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市场主体资格准入登记和监管;做好中医医疗广告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市质监局:负责我市道地中药材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做好中药产品诚信体系建设和打假活动。

市体育局:负责将适合不同人群的的中医健身方法纳入全民健身计划,发展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传统体育项目。

市食品药监局:组织实施中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制定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依法监管全市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督实施中药药品和中医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中药产品、特色功能食品、保健用品、天然化妆品等健康衍生品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负责中药、中医医疗器械的注册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中药药品不良反应和中医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会同市发改委建立市级中药材战略储备中心。

市文物局:负责配合西安市中药材博物馆建设,以及中医药文物资源调查和保护的指导工作,组织申报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加强国内外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市旅发委:负责会同市卫计委促进旅游业与中医药产业融合发展,创建一批市级和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和项目,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业。

市法制办:负责审查中医药地方性法规修订草案和政府有关中医药规章,对中医药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进行审查。

市扶贫办:负责引导贫困户以多种方式参与中药材生产。

市物价局:负责落实中省与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中医药价格管理体制和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中医药类服务项目价格,制定中医名(老)中医特需门诊费放开政策。

市残联:负责促进中医药与残疾人康复服务融合发展,建设一批残疾人中医药康复基地(中心),共同做好盲人医疗按摩资格认定工作。

市老龄办:负责协调做好中医药与养老工作的融合发展。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每年对各成员单位和区县的中医药工作进行评估评价。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将中医药工作列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深入研究中医药工作有关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更多资料请参考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8-2023年西安中医医院市场前景调查及投资机会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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