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8—2030年)(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2-26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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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中医药支持力度。

落实好政府发展中医药事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好财政补偿、投资融资、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在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扩大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用地供给。继续实施中药饮片加成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逐步缩小单病种付费标准在同区域、同级别的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之间的差距。在基层中医药服务不健全、能力较弱的地区,将中医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鼓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本地产中药饮片、中成药,允许经批准的中药院内制剂在医联体(医疗集团)内共享使用。加大对西安市范围内中药产业各领域的政策支持力度,建立激励奖励机制。

(二)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医教协同,建立健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以及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完善适应中医药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绩效考核和职称评聘制度,建立吸引和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的保障和激励机制。实施中医药人才“十百千万”工程,加强中医药各领域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三)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建立和完善中医药数据库,实现中医馆健康信息云平台全覆盖,运用各项信息技术,开展大数据挖掘、分析等服务应用。利用各级卫生计生区域信息平台,建立中医药管理和信息统计直报系统,实现中医药信息平台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化和远程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医疗管理、医疗服务、医保报销全程信息化管理,方便患者看病就医。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西安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成立西安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强化统筹协调,及时研究提出中医药发展具体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对政策落实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规划实施分工方案。各区县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区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中医药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健全管理体系。

按照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完善西安市中医药管理局职能,统筹协调全市中医药产业发展。各区县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健全本区县中医药管理体系,明确中医药管理机构,完善职能,充实力量,加强中医药管理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应将中医药监督管理纳入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系,协调工商、食品药品、公安等部门,对中医药服务等领域形成规范有效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三)加强督导评估。

本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健康西安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任务,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对发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激励与问责追究,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显著成效的,优先安排项目资金;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的,给予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确保中医药改革发展政策全面落实。

(四)营造良好氛围。

综合运用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数字智能、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大力宣传中医药法规、政策措施,传播中医药文化与知识。推动中医药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进军营、进网络等,将中医药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生理卫生教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形成“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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