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2-23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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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评合一、多图联审

1.探索“多评合一”。优化各类评估流程,进一步简化项目前期所涉及的环境影响、节能审查、交通影响评价、卫生学评价、水土保持方案、防汛影响等各类专业评价的办理流程。探索在特定区域内推行“多评合一”,整合评估评审等相关办事环节,实行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评审、统一反馈、控制周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水务局、各特定地区管委会、其他有关部门)

2.强化规划依据。进一步推进“多规合一”,对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水资源论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事项实施区域评估评审。除特殊项目外,一般工业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评估评审。强化土地出让合同约束,土地出让前,各征询部门进一步明确管理指标要求,并充分告知相关管理依据,一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作为出让条件。(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其他有关部门)

3.完善设计方案审核。除特殊项目外,一般工业项目免于设计方案审核。其中,新建项目,由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注明免于审核;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改建、扩建项目,由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在核定规划设计条件时,注明免于审核。加强方案咨询的提前服务,进一步优化方案并联审批流程。其他项目设计方案,由规划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统一征询交警、交通、绿化市容部门的意见。其他部门的审查意见,采用“标准规范+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设计方案审核时间(含同步办理的用地批准手续)缩短在2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小型项目1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交警总队、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其他有关部门)

4.推行“多图联审”。依托现行统一的数字化平台,推行并完善“多图联审”制度,在原有已整合消防、气象等部门审查内容的基础上,探索将民防、水务、抗震(除超限高层)、交通等部门的审查内容一并纳入,由各审批部门按照其法定职责,分别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统一审查。建立施工图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步受理、依次发证的工作机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同步办理的施工图审查)核发时间缩短在25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工业项目13个工作日,小型项目18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民防办、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其他有关部门)

(三)同步审批、限时办结

1.简化施工许可办理手续。施工许可改为形式审查和网上办理,将施工许可证审批前的现场安全质量措施审核和工伤保险费用缴纳,改为告知承诺和核发后的事后监管。核发时间缩短在3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工业项目和小型项目为2个工作日。施工许可申请前的发包合同登记,均采用网上直接办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其他有关部门)

2.大力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BIM技术。加大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BIM技术的推进力度,对实施建筑师负责制并采用BIM技术正向设计的项目。建设单位和建筑师团队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有关手续。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可在设计方案审批后,先行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可先行发放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后置,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其他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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