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十三五”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2-11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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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环境影响评价

一、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生物质能源发展相关产业均属于鼓励类产业,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本规划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导思想要求进行编制,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和生物质能发展规划。本规划对全省生物质能源利用进行了统筹规划,符合《湖南省新能源产业振兴实施规划(2010~2020年)》对发展新能源的要求。

二、环境影响分析

(一)生态环境影响

农林生物发电、畜禽粪便沼气发电、垃圾填埋气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为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适度开发农林生物质,可实现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可以变农作物秸秆露天分散焚烧为集中能源利用。但是当农作物秸秆、林木等生物质燃料可以带来经济利益时,可能发生农作物秸秆全部出售给生物质电厂(秸秆还田比例减少)、非法采伐森林等直接或间接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生物质制成液体燃料项目可能需要建设大面积的能源作物或能源林。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区域植被情况和生物多样性,对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二)大气环境影响

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燃烧烟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及氯化氢等多种污染物。这些污染物如不采取治理措施直接排放至大气会造成局部大气环境污染。

畜禽粪便沼气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利用有机物在厌氧环境分解产生的甲烷进行燃烧发电,项目本身属于污染治理工程,燃烧后的产物主要是二氧化碳和水,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产生主要污染物为焚烧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粉尘(颗粒物)、酸性气体(氯化氢、二氧化硫等)、重金属(汞、铅、铬等)和有机剧毒性污染物(二噁英、呋喃等)等几大类,此外在垃圾卸料过程中和垃圾堆放在垃圾库内散发出恶臭的气体,其主要成分为氨气、硫化氢等。这些污染物如不采取治理措施直接排放至大气会造成局部大气环境污染。

生物质制气项目主要制备并收集沼气,其主要组分为甲烷。固体成型燃料制备项目正常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制成液体燃料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有垃圾堆放产生的恶臭气体、粉尘、闪蒸气、解吸废气、驰放气等。

综合分析,在目前的技术经济条件下,生物质能源利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对大气环境的不利环境影响可采取相应环保措施予以控制。

(三)固体废物影响

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主要的固体废物为焚烧炉渣和飞灰。焚烧炉渣和飞灰中含有硅、钾、钠、氯、硫、铁、镁、钙、铝等多种无机元素,可以全部回用作农肥。此外,运营期还有少量的生活垃圾产生。

畜禽粪便沼气发电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主要的固体废弃物为沼气残渣,沼气残渣可就近用于农田施用。此外,运行期还有少量的生活垃圾。垃圾填埋气发电运行期除有少量的生活垃圾产生外,无其他固体废物产生。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有炉渣、灰渣、焚烧飞灰。其中,焚烧飞灰含有重金属、二噁英等有害物质,属于危险废物。这些污染物如不采取治理措施直接排放至会造成局部水体、土壤、大气环境污染。此外,运营期还有少量的生活垃圾。

生物质制气、制成固体燃料项目是解决农村废弃物与工业有机废弃物环境治理的重要措施。制成液体燃料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主要的固体污染物为垃圾分拣的无机物、裂解废料、废活性炭、废触媒和生活垃圾等。

综合分析,在目前的技术经济条件下,生物质能源利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可采取相应环保措施予以控制。

(四)水环境影响

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排放的废水有冷却水、系统排污水、酸碱废水、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等。冷却塔循环水排污水为清下水,可回收用于调湿灰和厂区内绿化。其他污废水在采取污水处理回用等措施后,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

畜禽粪便沼气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排放的废水主要有畜禽粪便、垃圾堆放场渗沥液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水污染物为垃圾渗滤液、除盐水制备的反洗水产生的酸碱废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冷却塔排污水、锅炉排污水以及初期雨水。

生物质制气、制成固体燃料和制成液体燃料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废水有生活污水、生物质气化废水、废油水、地坪及设备冲洗水等。

综合分析,在目前的技术经济条件下,生物质能源利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污水可采取相应环保措施予以控制。

(五)环境和社会效益

发展生物质能,可有效替代化石能源、有利于节能减排和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预计2020年,农林剩余物年利用量达到1000万吨,年利用各类能源作物900万吨,年处理畜禽粪便6000万吨、城市生活垃圾650万吨,合计年替代化石能源488万吨标准煤,相应年减排二氧化碳820万吨、二氧化硫6万吨。

生物质能利用要做好防止二次污染的工作。大中型沼气工程的沼气要充分利用,沼液沼渣要合理利用。生物液体燃料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渣要合规处理和达标排放。垃圾焚烧发电要合理选址,采用先进的烟气处理技术,防止有害物质排放。生物质能项目措施不当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必须加强环保评价和监测管理,全面发挥好生物质能的环境效益。

发展生物质能源,将为改善农村居民用能状况、带动农村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十三五”时期,可改善约120万户农村居民的生活用能条件,其中,户用沼气100万户,管道供应燃气5万户,生物质成型燃料15万户。农村生物质能利用有利于加快城乡能源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

“十三五”时期,生物质能产业将初具规模,成为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型产业。预计到2020年,生物质能产业年销售收入可达到500亿元,提供20万个就业岗位,农民年收入增加8亿元,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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