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计划(2017-2020年)》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2-08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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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落实家政服务扶持政策

15.落实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试点。鼓励家政服务人员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财政补贴,探索实施家政服务企业统一购买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责任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模式。(各市、县〔区〕有关部门以及省金融办、江西保监局、省国税局、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分别负责)

16.鼓励我省农村贫困劳动力到需求旺盛的地区从事家政服务。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参加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到省外务工的一次性交通补贴500元/人,到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一次性交通补贴300元/人,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探索形成与发达省份联合补助的机制。(各市、县〔区〕有关部门以及省人社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负责)

17.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维护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各市、县〔区〕有关部门以及省人社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别负责)

18.帮助家政服务企业了解营改增及税收优惠等方面政策。每年对重点家政服务企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税务知识培训,对一般家政服务企业进行税费申报、优惠政策备案等方面专门培训。(各市、县〔区〕有关部门以及省商务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部门分别负责)

(六)优化家政服务市场环境

19.加强家政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有关部门签署家政服务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在线建立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社会评价互动系统,充实家政服务企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记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江西”网站。(省商务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工信委、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工商局等部门分别负责)

20.研究出台行业监督管理政策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每年开展家政服务标准执行情况联合监督检查,防范惩戒家政服务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探索差别化的企业信用“双随机”抽查机制。

21.加强家政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辅导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重点家政服务企业普法宣传,切实维护各方权益,积极营造遵规守纪,崇尚道德的良好环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人社厅、省商务厅、省总工会、省妇联、共青团江西省委等部门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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