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结果通报。我部将继续加强对兽药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和检打联动落实情况的通报,继续把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及假劣兽药查处等工作纳入2018年我部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对所有省份假劣兽药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并对落实检打联动制度有力、及时查处非法企业及涉嫌违法的生产经营者、及时准确报送案件查处信息的予以通报表扬。
六、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区域间、部门间沟通协工作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反馈制度、产区销区联动监管制度、跨省跨地区联合办案制度。省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兽药检验机构负责抽检监测相关工作的联系人员信息,将随文发送各相关单位。
各地要加大跨区域假劣兽药案件查处配合力度,畅通信息共享、案件移交和问题通报渠道,及时准确将案件查处有关证据材料提供给相关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各监督检验任务承担单位要严格履行结果确认和检验报告送达等要求,要加强与相关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推动后续监督执法和案件查处工作。同时,各地要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我部兽医局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联系人:农业部兽医局冯华兵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张秀英
联系电话:010-59192829,010-59191652(传真)
010-62103519,010-62103520(传真)
附件:2018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
农业部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