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1-30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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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夯实粮食产业发展基础

(十四)全面提升仓储服务水平。通过参股、控股、融资等多种形式,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开发农业金融与服务,扩展粮食仓储业服务范围。整合涉农、涉粮资产,积极寻求与央企及地方合作,在省内主要粮源基地参控优质民营粮食企业,不断提升仓储能力。多渠道开发现有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用途,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粮食产后服务,为加工企业提供仓储保管服务,为期货市场提供交割服务,为“互联网+粮食”经营模式提供交割仓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粮食配送服务。整合仓储设施资源,支持建设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粮食“五代”(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服务,增强市场化收储条件下农民售粮的议价能力,减少粮食损失损耗,促进粮食提质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业专业化水平提升。(省粮食局、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等负责)

(十五)完善现代粮食物流体系。鼓励运输企业积极申报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开展“公铁水”多式联运业务。鼓励国家级、省级甩挂运输试点企业加入我省甩挂运输联盟,促进跨区域甩挂、企业联盟甩挂等组织模式的发展,扩大甩挂运输应用范围和规模,全面提升干线运输组织效率。鼓励省内粮食企业与省外企业组建跨省合资合作企业,形成快捷高效的粮食物流体系。完善物流基地建设,做好产运衔接。围绕我省境内粮油产业集群建设,铁路部门补强和完善舒兰市、白城市、辽源市、蛟河市、长春市等综合货场建设。鼓励大型粮食企业建立区域性粮食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升粮食物流信息共享水平,为企业、消费者与政府部门提供第三方服务。推动粮食物流标准化建设,推广原粮物流“四散化”(散储、散运、散装、散卸)、集装化、标准化,推动成品粮物流托盘等标准化装载单元器具的循环共用,带动和提升粮食物流上下游设施设备及包装标准化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沈阳铁路局等负责)

(十六)提升粮食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依托优质粮食工程,做好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强化基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从源头上充分发挥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作用,形成以省级为骨干、以市级为支撑、以县级为基础,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横向互通的公益性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实现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加快我省优质、特色粮油产品标准和相关检测方法标准的制修订。开展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安全风险监测、品质测报、库存粮油质量安全、销售出库等检验,加强进口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建立进口粮食疫情监测和联防联控机制。推行标准化管理,建立覆盖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的粮食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加强粮食种植、收购、储存、销售及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加工。(省粮食局、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委、长春海关、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负责)

(十七)促进科技成果研发转化。加大对营养健康、质量安全、节粮减损、加工转化、现代物流、“智慧粮食”等领域相关基础研究和急需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建立粮食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布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科技人才、科研机构等与企业有效对接,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发挥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成果推广示范作用,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省科技厅、省粮食局等负责)

(十八)着力培养行业人才。依托省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人才兴粮工程”,以人才的创新带动核心竞争力的提升。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粮食领域合作研究,共同搭建科研平台,组建创新人才团队。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开设粮食相关专业,加快培养行业短缺的实用型人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培育“粮工巧匠”,提升粮食行业职工的技能水平。(省粮食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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