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应急保障
5.1通信保障
省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并及时更新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信联络信息库。各成员单位保供应急负责人要确保联络畅通。
5.2物资保障
省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加强保供应急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确保保供应急资源调度及时有效。
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保供应急储备制度,确定储备布局和储备总量,做好资源和装备储备。必要时,可以依法征用社会物资。
供气企业和燃气企业根据企业规模和业务覆盖范围,按照生产条件和有关要求,储备必要的保供应急资源和物资。
5.3经费保障
对需由财政保障的保供应急储备资源资金,按照现行财权、事权划分的原则分级保障,由当地人民政府牵头,会同供气企业、燃气企业三方共同承担。各供气企业应当做好保供应急处置的资金准备。保供应急处置过程中产生的经费,由相关市、县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5.4技术储备与保障
省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专家库和资料库,为迎峰度冬保供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应急响应状态下,有关部门为应急决策和响应行动提供必要的气象、交通、水文等信息支撑。
6监督管理
6.1预案管理省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保供应急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6.2预案修订本预案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修订。
6.3责任追究迎峰度冬保供应急措施实施期间,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员要忠于职守、履行职责。由于部门之间推诿扯皮、行动不力、工作失误,或隐瞒、迟报、谎报事实真相,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7附则
7.1名词解释
7.1.1本预案所称天然气(煤层气)迎峰度冬保供,是指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冬季采暖期天然气(煤层气)供应保障工作。
7.1.2本预案所称“压非保民”,是指保供应急情况下压非民生用气、保民生用气。
7.1.3本预案所称LNG是指液化天然气。
7.2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省发改委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