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1-10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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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竞技体育持续发展综合实力

(五)创新竞技体育体制机制。坚持效率优先、可持续发展,强化战略选项,优化训练管理,完善薪酬奖励分配制度,建立教练员能上能下、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加大省优秀运动队和体育单项学校市县联办、高校联办、企业联办、社会联办力度,优化联办机制、扩大联办规模、提升联办成效。改革发展职业体育,积极探索竞技体育职业化和项目协会实体化发展道路,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创办足球、篮球、网球、乒乓球、极限运动等项目职业俱乐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冰雪项目。

(六)实施竞技体育人才战略。人社、体育部门要将体育人才纳入本地人才培养战略和实施计划,享受同等政策待遇,省优秀运动队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参照《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执行。完善运动员退役现行安置政策,拓宽运动员退役安置渠道,积极推进跨项跨界选材,制定实施教练员中长期培养培训计划,设立体育人才基金,提高优秀教练员的薪酬待遇。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教练员、运动员和科研医疗人才,打造优秀教练员、运动员领军人物和体育科研学科、运动康复医疗带头人等各类人才队伍。

(七)强化竞技体育科技支撑。科技、卫计、体育部门要高度重视体育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运用,将体育科技纳入全省科技发展规划,积极支持体育科技事业发展。广泛开展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的合作,加强运动员科学选材、项目制胜规律、科学训练方法、复合团队建设等方面研究,突出重点运动项目科研攻关,推进体育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医疗绿色通道,提高训练监测、运动创伤防治和营养恢复的水平。系统运用新科学、新技术、新装备,不断提高选材成功率和训练参赛的科技水平。

(八)夯实竞技体育后备队伍。充分发挥省运会的竞赛杠杆和后备人才培养输送奖励政策作用,强化省直培训中心和市、州、县培养后备人才职能职责,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创办后备人才培养机构,将其纳入全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享受同等注册、参赛、输送、奖励政策。教育、体育部门要全面深化体教融合,切实将后备人才文化教育纳入各地教育规划和教育管理,全面保障适龄运动员接受义务教育,积极探索优化符合运动员特点的文化教育教学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深入推进业余体校与普通中小学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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