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保障机制
(一)明确管理职责
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的管理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强化属地化管理。具体职能分工为:
1.市交委负责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的行业监管,并牵头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2.市经信委负责牵头制定充(换)电基础设施规划和鼓励支持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3.市建委负责指导推进公共停车场充(换)电设施建设。
4.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和治安管理工作。
5.区(市)县政府负责属地范围内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营运企业的日常管理,并负责推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点的建设。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二)加强宣传引导
市宣传部门及相关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本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