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1-08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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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2

***企业产能出让公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企业产能出让情况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出让产能企业情况
省(区、市) 企业名称 地址 冶炼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出让产能换算数(万吨)





受让产能企业情况
序号 省(区、市) 企业名称 地址 建设项目名称 受让产能换算数(万吨)
1




2









合计




附1-3

***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公告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建设项目情况                                                                    
企业名称 建设地点 冶炼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换算产能 (万吨) 拟开工时间 拟投产时间 置换比例







退出项目情况
序号 省(区、市) 企业名称 冶炼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换算产能(万吨) 启动拆除时间 拆除到位时间 备注
1






2













合计 / / /
/ / /

注:1.退出设备的部分产能用于本项目,备注该设备换算产能数、剩余产能数及明确用途。

2.涉及跨省(区、市)产能置换的退出设备,备注对应产能出让公告网址。

3.企业内退出转炉等量置换建设电炉的项目,须说明与转炉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退出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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