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5号(关于2018年关税调整方案)/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1-08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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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惠税率

对有关最不发达国家继续实施特惠税率,商品范围和税率水平维持不变。

(二)出口关税税率。

对铬铁等202项出口商品征收出口关税或实行出口暂定税率。

(三)税则税目。

根据国内需要对部分税则税目进行调整。经调整后,2018年税则税目数共计8549个。

二、其他说明事项

为服务进出口企业,保证《2018年关税调整方案》顺利实施,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有所对照以正确申报,海关总署编制、编印了相关参考资料,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海关总署已编制2018年《非全税目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内容详见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2018年版)将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对外发行,供通关参考。

(三)根据《2018年关税调整方案》,海关总署将对已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相应调整内容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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