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行动计划》:2020年大多数山区林农“不砍树,能致富”(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1-08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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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良种繁育。在重点县建设杜仲、厚朴、香榧、吴茱萸、枳壳、黄栀子、掌叶覆盆子、铁皮石斛等品种良种繁育基地10个,确保重点种源纯正、品质优良,种苗供需平衡,药材质量稳定可控。鼓励重点县利用省级保障性苗圃培育良种壮苗。

(二)发展种植基地。新增森林药材规范化种植面积45万亩以上。选择立地条件优良且相对集中连片的宜林地、迹地等,建设杜仲、厚朴、黄柏、青钱柳、山香圆、枳壳、吴茱萸、黄栀子、香榧等品种仿野生规范化种植基地。发展草珊瑚、掌叶覆盆子、三叶青、铁皮石斛等林下仿野生种植基地。单个品种新增面积不少于3000亩。选择20个发展积极性高、立地条件好、培育技术成熟的国有林场、龙头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社,开展药材示范林基地建设,每个基地要求相对集中连片500亩以上。

(三)加快野生动物养殖。在种源有充分保障的基础上,依法引导和推动野生药用动物驯养繁殖规模化、集约化健康发展。新增药用动物养殖企业240家,重点培育药用动物养殖龙头企业或大型专业合作社100家,梅花鹿、麝、黑熊、河麂和穿山甲等药用野生动物养殖规模突破1万只,稀有蛇类养殖突破100万条。

(四)制订技术标准。加强森林药材培育技术标准研究和制修订工作,对推广技术标准进行补助。制修订3-5个森林药材培育技术标准。

四、扶持政策

(一)加强财政资金引导。省财政进一步加大森林药材产业发展的资金引导力度,重点支持良种繁育、种植基地建设、药用野生动物养殖和相关标准制修订。各级政府应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森林药材产业发展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

(二)强化金融保险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拓展融资渠道,积极与农发行、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对接,开发符合森林药材资源培育实际需要的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森林药材培育的信贷服务。保险机构根据不同药材生产周期及产业特点,参照种植业等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创新森林药材保险产品,降低产业风险。

(三)加强配套政策引导。在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市场主体选择的基础上,制订森林药材培育品种推荐目录,重点发展我省道地森林药材及市场急需药材品种。鼓励发展“企业+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林场、专业大户等林业新型经营主体,提高经营规模和效率。从政策机制、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强化良种繁育和现代生产技术集成,提高科技含量,支撑产业升级。

五、工作安排

(一)2018年,新建森林药材基地15万亩,重点发展杜仲、厚朴、香榧、黄柏、青钱柳、山香圆、枳壳、吴茱萸、草珊瑚、黄栀子、掌叶覆盆子、金银花、三叶青、铁皮石斛等品种,加快梅花鹿、麝、黑熊、河麂、穿山甲、稀有蛇类等药用动物养殖,实现全省森林药材规范化种植50万亩以上,建成全国重要森林药材种植基地。

(二)2019年,继续发挥我省森林药材培育优势,新建森林药材基地15万亩,推进药用动物养殖,重点突破科技创新、标准制订、良种繁育、加工能力提升等瓶颈环节,进一步提升森林药材品质。

(三)2020年,继续促进药材基地建设和产品品质提升,打造森林药材“江西样板”基地,实现全省森林药材规范化种植80万亩以上。梅花鹿、麝、黑熊、河麂和穿山甲等药用动物养殖规模突破1万头(只),稀有蛇类养殖规模突破100万条。着重从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种质材料繁育、示范基地建设、技术标准制订等方面,推进森林药材品牌价值提升,做大做强我省森林药材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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