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解读)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1-02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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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是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建设建筑业大省强省的重要保障。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实施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强化人才支撑。加快发展一批建筑工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建筑工人技能考核评价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完善人员执业资格技能等级与薪酬挂钩机制;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养和管理,全面推行培训考核发证制度。

二是改革劳务用工制度。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推动现有建筑劳务企业向木工、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转型;引导和鼓励现有成建制的建筑劳务队伍办理工商登记,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探索设立安徽建筑农民工创业孵化园,为建筑农民工创建以作业为主的专业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指导、资金支持、财务管理、经营咨询、技能培训等“保姆式”服务;搭建安徽建筑劳务人员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立足本省,打造面向全国的建筑劳务用工市场。

三是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健全完善差异化工资保证金缴存办法,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农民工工资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通过银行按月足额发放,积极探索建立商业保险机制;对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纳入失信监管范围,并采取限制招投标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惩戒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业农民工,及时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

(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有利于节水节能节地节材,降低施工环境污染,提高建设效率,提升建筑品质,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动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发展轨道。为加快推进我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实施意见》共提出了三条措施:

一是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建造方式转变,加快培育设计、生产、施工全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业企业,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到2020年,力争全省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实施意见》对装配式建筑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条件、发展用地、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政策等作出了规定。

二是提升建筑设计水平。改革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制度,推行设计团队招标或设计方案招标,强化对设计团队人员、业绩、信用等综合能力考评;经过批准,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技术复杂的城市重要公共建筑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由杰出设计大师领衔的建筑设计团队参与投标;建立和完善建筑评价体系,试点开展城市建筑评论,遏制“垃圾建筑”。

三是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加快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智能建筑等重点领域标准的供给,提升安全、质量、性能、生态、科技、健康、节能等指标要求。

(九)实施“走出去”战略

实施“走出去”战略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引导和带动全省建筑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实施意见》提出了两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不断拓展国际市场。支持工程总承包龙头企业与专业承包、劳务公司合作,组建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一体化的联合体,共同拓展海外建筑市场;加快与工程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的融合,鼓励通过收购、控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高品质的国际化公司;密切跟踪我国多(双)边经贸框架协议,推动我省建筑业企业承接框架协议下建设项目,支持建筑业企业积极参与我省推动的境外经贸园区工程建设。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实施意见》对企业承揽境外工程明确了具体扶持措施,并提出加快建立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协调保障机制,积极探索政企共建新模式,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政策指导、项目咨询、风险提示、投资信息、法律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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