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解读)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1-02 15:46
分享:

七、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十九)强化人才支撑。落实建筑业企业培训主体责任,支持行业协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培训机构采取合作、订单培养、市场化等方式,培养企业高管、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素质技术工人。引导相关高校与企业、地方政府共建各类创新创业载体,推动高层次人才向建筑业企业集聚。健全建筑业职业技能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建筑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加快发展一批建筑工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建筑工人技能考核评价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完善人员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与薪酬挂钩机制。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养和管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全面推行培训考核发证制度,提高农村建筑工匠技能水平和整体素质。到2020年,全省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人员达15万人,中级工技能水平以上的建筑工人数量达30万人。(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编办、省通信管理局等)

(二十)改革劳务用工制度。加快造就适应现代建筑业发展的产业工人队伍,大力发展以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专业企业,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推动现有建筑劳务企业向木工、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转型。引导和鼓励现有成建制的建筑劳务队伍办理工商登记,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在保有一定数量骨干技术工人的基础上,使用专业作业企业技术工人。探索设立安徽建筑农民工创业孵化园,为建筑农民工创建以作业为主的专业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指导、资金支持、财务管理、经营咨询、技能培训等“保姆式”服务。搭建安徽建筑劳务人员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归集各类建筑劳务人员综合信息,为建筑劳务人员提供注册登记、技能评价、用工信息发布、就业推荐、用工派遣等服务,立足本省,打造面向全国的建筑劳务用工市场。(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通信管理局等)

(二十一)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强化合同管理,建立健全职工名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全面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差异化工资保证金缴存办法,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和总承包企业负总责的原则,落实企业工资支付责任,实行农民工工资由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通过银行按月足额发放,积极探索建立商业保险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兑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查处因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对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纳入失信监管范围,并采取限制招投标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惩戒措施。建立健全与建筑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方式,全面推进建筑施工企业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积极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职业健康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业农民工,及时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等)

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二十二)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建造方式转变,加快培育设计、生产、施工全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业企业,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到2020年,力争全省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装配率超过50%的装配式建筑,在推广试点示范阶段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保证装配式建筑发展合理用地;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对装配式建筑技术创新、产业基地和装配式建筑项目给予支持;各级科技部门应积极支持装配式建筑研发、设计、生产、施工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创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房地产开发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

(二十三)提升建筑设计水平。按照“适用、安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原则,突出建筑使用功能和绿色低碳环保,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避免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尊重建筑设计规律,改革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制度,推行设计团队招标或设计方案招标,强化对设计团队人员、业绩、信用等综合能力考评,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设计费或计费方法,避免不合理最低价中标现象。经过批准,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技术复杂的城市重要公共建筑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由杰出设计大师领衔的建筑设计团队参与投标。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自2018年起,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新建大型公共建筑、装配式建筑以及申报绿色建筑的公共建筑,原则上全面采用BIM技术。开展优秀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大师评选,造就一批优秀建筑师队伍,加快培育一批在全国有较强影响力的建筑设计院。建立和完善建筑评价体系,试点开展城市建筑评论,遏制“垃圾建筑”。(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

(二十四)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加快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智能建筑等重点领域标准的供给,提升安全、质量、性能、生态、科技、健康、节能等指标要求。建立强制性标准与团体标准相结合的标准供给体制,完善地方标准体系,鼓励具有社团法人资格、具备相应专业技术和标准化能力的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工程建设团体标准,增加标准有效供给。推进工程建设标准信息化建设,加快工程建设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员制度,完善标准评估复审机制。(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质监局等)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