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2-29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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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推动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发展取得突破。

配合国家做好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作,支持兰州新区空铁海公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大力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积极发展厢式半挂车多式联运和驮背运输,探索开展我省驮背运输试点工作。推广酒泉亚飞、平凉东运甩挂运输试点经验,大力发展公路甩挂运输,广泛推广网络化、企业联盟、干支衔接等甩挂模式,支持创新“挂车池”服务、挂车租赁、长途接驳甩挂等新模式。完善铁路货运相关信息系统,以中(国)新(加坡)互联互通项目南向通道铁海联运、中欧班列、中亚班列、南亚班列为重点,加强多式联运信息交换,构建全省“铁、公、水、空、管道”立体化多式联运体系。(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十七)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

完善物流节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兰州、武威、天水等节点城市公路陆港建设为依托,重点建设城市分拨中心、共同配送中心、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等末端配送点三级物流服务网络,形成干线运输与城市配送有效衔接、末端配送覆盖较高的服务业态。加快农村物流发展,建设县级农村物流中心,升级改造建设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打造上接县、下联村的农村物流中转节点,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相关单位物流资源与电商、快递等企业的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共享衔接,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或改造跨电商、跨行业互联互通的农村物流三级信息集成平台,推进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的信息化升级改造,完善农村物流末端信息网络。(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拓展物流企业融资渠道。

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大型物流企业集团等设立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加强重要节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应用新技术新模式的轻资产物流企业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负责)

制定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物流业发展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和融资服务方案,通过完善供应链信息系统研发,实现对供应链上下游客户的内外部信用评级、综合金融服务、系统性风险管理。支持银行依法探索扩大与物流公司的电子化系统合作。加大融资租赁等金融产品在农村物流中的运用,鼓励邮政储蓄、农商银行、农村合作信用社,通过参股、参建等方式开发无息贷款、贴息贷款等金融服务产品,支持农村物流发展。(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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