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2-27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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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普惠金融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13.广泛深入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大众传播媒介,通过开设专题栏目、定期采编新闻、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将金融消费、防非处非宣传活动常态化;重点加大对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和贫困人群等特殊群体进行金融知识的普及教育。编写、发放金融知识通俗读本,开展金融知识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园区等系列活动。加强个人信用知识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关注自身的信用记录,增强消费者诚实守信意识,维护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构建金融消费者教育长效机制。(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政府金融办、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湖南保监局、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

14.加强治理金融市场乱象。切实加大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力度,持续保持对非法集资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行动和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有效防止非法集资等不法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着力防止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向农村蔓延。对各类金融风险隐患,要坚持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全面排查化解可能存在的金融风险点,不忽视一个风险,不放过一个隐患,尽量将矛盾和风险化解在一线,切实筑牢金融安全防线。(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湖南保监局)

15.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和规章制度。建立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监管机构跨部门工作协作机制。结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估情况及消费者投诉热点,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检查,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金融机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评估,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督促各金融机构加强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使金融消费者直观了解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产品收益风险等涉及自身权益的重要信息。督促各金融机构开辟消费者投诉、处理的绿色通道,建立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信息管理系统,切实降低金融消费者维权成本。(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湖南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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