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2-27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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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挥保险机构风险保障作用。大力支持引进和设立专业化、特色化的保险法人机构;积极引导保险机构稳步增加县域分支机构和农村服务网点,优化保险机构农村网点布局,不断加强农村基层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大力推动我省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继续扩大省级特色、县级奖补覆盖面,提高特色农业保险参保比例。支持保险机构与基层农林技术推广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推进特色农业保险,实现扶贫贷款保证保险与特色农险保费补贴联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保险和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农业保险的良好氛围,落实"五公开、三到户"要求,让农业保险惠及广大农户。大力开展巨灾保险,完善重大灾害损失救助机制。鼓励保险公司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保证保险服务,开展专利保险试点。积极为困难老年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小额人身保险服务,为失独家庭提供健康保险服务,开展补偿工伤保险试点。(责任单位:湖南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农委、省扶贫办、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

4.发挥地方类金融机构的补充作用。鼓励大型企业、大型市场、产业园区设立专业小额贷款公司,稳妥发展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赴区域股权市场融资,拓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加快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断优化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到乡镇、行政村设立分支机构。建立健全我省县域全覆盖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形成以省级融资担保机构为龙头,市州、县市区融资担保机构为骨干,再担保为保障的担保体系;加快组建省融资担保集团和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加快构建全省再担保体系,完善覆盖全省粮食主产区、主要农业大县和贫困县的县、市级农业信贷担保网络,扩大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健全融资担保风险代偿补偿机制和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商业银行申报以服务"三农"为主的金融租赁公司;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和农业产业化企业设备投入与技术改造的融资需求。加快我省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激发消费潜力,推动消费升级。(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经信委、湖南银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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