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划总则
1.1规划范围
湖南省行政区域之内,含13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国土面积约21.18平方公里。
1.2规划性质
本规划是针对湖南省自驾车房车营地发展的专项规划。
1.3规划期限
本规划以2016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17-2020年。其中:
近期:2017-2018年,为线路统筹开发、重点营地建设、基础设施完善阶段;
中远期:2019-2020年,为产品全面优化、服务设施提升、树立国际品牌阶段。
1.4规划依据
1.4.1国家法律法规与技术规范、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
《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
《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GB/T31710.1-2015);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5-2003);
《中国汽车自驾游基地标准》(2007年);
《中国体育休闲(汽车)露营营地建设标准》(2007年);
《汽车自驾游基地建设管理规范》(CA/T1512002-2015);
国家现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
1.4.2区域旅游规划及相关规划
《湖南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5年);
《湖南省“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2015年);
《湖南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06-2020)》;
《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
《湖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1年);
《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精品线路建设总体设计方案》(2015年);
《神奇湘东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公共服务设施2016—2017年建设方案》(2016年);
《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环湖路总体规划》(2016年);
《大湘南区域旅游发展规划》(2015年);
《湖南省旅游扶贫总体规划纲要(2016-2020)》(2016年);
湖南省各市州最新旅游总体规划、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
1.4.3其他文件与统计资料
《世界露营总会(F.I.C.C)营地设立标准》(1976年);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办法》(2016年);
《关于促进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旅发[2016]148号);
《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发展规划》(体经字[2017]346号);
《关于加快推进2016年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的通知》(旅办发[2016]241号);
《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41号);
《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
《中国旅游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2015年);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28号);
湖南省各市州旅游工作总结及他相关文件及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