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2-08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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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全省实行统一的疾病分类编码、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手术与操作编码系统,明确病历及病案首页书写规范。加快制定完善符合基本医疗需求的临床路径等行业技术标准、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推进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在满足报销结算等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增加统计分析和监管监测功能,并为各项医保支付方式预设功能模块。

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相关改革。建立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医疗费用总量与经济发展水平、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相适应的宏观调控机制,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推行临床路径管理,提高诊疗行为透明度。推进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查。建立医疗机构效率和费用信息公开机制,将费用、患者负担水平等指标定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为参保人就医选择提供参考。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建立以合理诊疗为核心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规范和推动医务人员多点执业。

三、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认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性,在医改领导小组领导下,协调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及相关领域改革,妥善做好政策衔接工作,发挥政策合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财政、发展改革、中医管理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协同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做好规划和组织落实工作。

切实抓好落实。各统筹地区要按照本意见精神,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于年底前制定具体改革实施方案。要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改革,遵循国家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管理与付费改革的技术规范和要求,积极推进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

加强交流评估。加强不同地区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成果交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各地要及时开展改革效果评估,对改革前后医疗费用、医疗服务数量和质量、医保待遇水平、参保人员健康水平等进行纵向评估,通过评估发现支付方式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完善相关政策。各地要重视支付方式改革对特殊群体的影响,加强对医保基金支付占比较高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妥善做好支付方式改革的全面衔接工作,实现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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