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印发《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1-24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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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持续深化改革

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继续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铁路企业内部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优化重组和结构调整,建立健全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落实各项鼓励社会资本建设经营铁路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推动东部地区有稳定现金流、资产质量优良的高速铁路企业资产证券化和优质资产股改上市等相关工作。加快建立市场化清算和争议协调、仲裁机制,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市场环境。

(二)加强协同监管

建立健全铁路安全生产、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推动多方联动、协同监管。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加强法规、政策、规划、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强化规划科学性和严肃性,严格按照规划推进项目实施,更好指导铁路行业长远发展。坚持放管结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以服务促监管,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科学服务水平。

(三)防控债务风险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研究化解铁路债务措施,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进一步规范铁路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加大对铁路项目地方出资能力的审查力度,充分评估铁路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地方政府债务和风险隐患,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和节奏,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确保建设时机、建设标准等与发展需求、筹资能力相适应。引导地方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开展PPP项目,严禁通过PPP等形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加快铁路优质资产盘活,对具有较好收益预期的高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进债转股。

(四)加大政策支持

加大国家对铁路支持力度,发挥好铁路建设债券融资支持作用,继续向社会资本推出一批市场前景较好、投资预期收益较稳定的铁路项目。拓宽铁路发展基金融资渠道,鼓励采用股权投资方式推进铁路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出台具有公益性铁路和公益性运输特点项目的财政补贴政策,以及鼓励利用铁路运输的相关政策。支持铁路运输企业通过科学规划、有序实施铁路站点周边及沿线土地开发,提高物流服务及旅游、餐饮外延服务水平等,增强综合经济效益。

(五)健全法规标准

加快推进以《铁路法》、《铁路运输条例》为重点的铁路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完善政府监管规章制度和保障铁路持续健康发展的规章制度,协调推动铁路地方立法。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铁路企业公司律师制度,深入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铁路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等技术标准,推进铁路与公路、民航、邮政等协调衔接的标准制修订,积极贯彻国防要求。完善铁路行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工作。

(六)强化科技创新

建立健全国家、行业、企业高效协同的铁路科技创新机制,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加速重大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开展磁浮交通系统等重要技术研究,尽快实现高速铁路、高效货运、安全保障、互联互通和提质增效等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及关联产业发展。加强铁路行业研究实验、创新平台建设,深化基础性、前瞻性、通用性研究,推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紧密结合。加强设计咨询、施工建造、装备制造、运营管理、科研院校以及“走出去”等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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