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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时限要求 |
1 | 全省祖代以上种禽年存栏不低于50万套,父母代不低于950万套,家禽良种化率达95%以上。 | 省农委 | 省环保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 2020年底完成 |
2 | 全省新建或改造适度规模的家禽养殖场1200家以上,其中省部级家禽示范养殖场100家,总数达370家以上,规模化家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 | 省农委 | 省环保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 2020年底完成 |
3 | 省集中支持建设3-5家起点高、规模大、机制新的现代化屠宰加工企业。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年集中屠宰加工量达6.5亿只以上。 | 省农委 | 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 2020年底完成 |
4 | 合肥、芜湖、安庆、马鞍山、铜陵市要全面推行禽产品冰鲜上市,对主城区内人口密集的农贸市场,逐步取消活禽交易。暂时不能取缔活禽交易的,要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卫生安全。其他市要逐步提升冰鲜禽产品的市场份额。县城及乡镇农贸市场要逐步降低活禽交易量。 | 省工商局、省农委 | 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 2019年10月完成 |
5 | 积极推进涉农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将家禽产业健康发展列入相关专项资金任务清单,支持市、县政府按政策规定统筹利用中央和省下达的涉农资金,用于扶持家禽原种场、祖代场、扩繁场建设和适度规模家禽养殖场改造升级,支持屠宰、冷藏、运输等环节的设施装备更新改造、品牌建设等重点工作。对符合规定的家禽规模养殖场,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 省财政厅 | 省电力公司、省农委,各市、县人民政府 | 2019年8月完成 |
6 | 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仓单保单等抵押担保方式,开发金融新产品。在推进家禽养殖业保险业务的基础上,将家禽目标价格(指数)保险纳入特色保险品种目录,积极开展家禽目标价格(指数)保险试点。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和各级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要发挥功能作用,及时为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 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安徽保监局 | 省农委,各市、县人民政府 | 2019年8月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