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关于加快绿色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年绿色信贷余额达3000亿元(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1-2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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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力发展绿色保险

(十六)鼓励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持续推进我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承保机构、参保企业、承保模式”全面放开。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依法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探索推行全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示范条款,鼓励保险机构降低费率,扩大保险覆盖面。鼓励保险机构对企业开展“环保体检”,为加强环境风险监督提供支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高效开展保险理赔。(责任单位:省环保厅、江西保监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金融办)

(十七)创新发展环境保护商业保险。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休闲旅行等相关保险产品,服务旅游强省战略。着力开发企业创新产品研发责任保险、专利保险、环保技术装备保险、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风力(光伏)发电指数保险等新型产品,推广绿色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责任单位:江西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省旅发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

(十八)大力发展农业保险。继续推动农业保险“增品、提标、扩面”,加大力度将农业直补改为保险的间接补贴,开发气象指数保险、产量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创新产品,增加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林木保险的参保品种,制定合理费率,提高补偿标准,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地租”。在全省分蓄洪重点区域以及产粮大县试点农业大灾保险,并将因防洪安全需要承担行蓄洪任务导致农业灾害损失纳入保险范围。积极推动保险机构参与养殖业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完善农业保险理赔与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江西保监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

(十九)积极引导保险资金投入生态环保项目。鼓励保险资金以股权、基金、债券等形式投资绿色环保项目,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型、文化创意型、低碳环保型企业、健康养老及现代农牧业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险资入赣项目库,纳入更多新经济企业和绿色企业。(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发改委、江西保监局

六、加快推进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

(二十)加快打造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在赣江新区设立绿色支行(绿色事业部)。积极设立民营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直销银行、村镇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支持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基金参与绿色投资。鼓励互联网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等依法设立绿色专营机构。(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发改委、省环保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江西证监局、江西保监局、赣江新区管委会)

(二十一)推动一批重大平台建设。发展设立绿色保险公司或专营机构,提供特色保险服务。指导保险中介机构专业化发展,支持设立符合绿色产业发展需要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鼓励提高专业运营水平,为绿色金融发展服务。积极创建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研究组建江西健康保险交易中心。依托国内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打造产学研一体化高端金融人才培训交流平台。建设赣江新区企业总部基地、基金小镇,为市场各方搭建绿色金融的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赣江新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设立赣江新区建设发展引导基金,重点用于支持新区重点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赣江新区管委会、江西银监局、江西证监局、江西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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