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1-15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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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动能源消费革命,积极倡导科学合理用能。

1、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强化能耗标准约束,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坚决限制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结合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通过优化产业布局,合理调节能源消费分布,实现能源优先就地平衡供应,减少输送环节损耗。以能源消费革命倒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以较少能源消费保障经济社会较快发展。把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约束性指标,建立分解落实机制。“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2500万吨标准煤以内。

2、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强化商品煤全过程质量管理。提高终端用煤质量,限制低品质煤炭直接利用。大力实施散煤治理工程,逐步推行城镇和农村天然气、电力及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分梯次推进工业锅炉、供热锅炉、工业窑炉治理改造,结合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改造,扩大城市无煤区范围,逐步将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大幅减少城市煤炭分散使用。农村地区综合推广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加大煤电机组升级改造力度,逐步淘汰关停违规和排放不达标的小型燃煤发电机组。

3、着力培育天然气市场。以武汉、襄阳、宜昌等大中型城市和重点工业园区大气污染治理为重点,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政策,提高使用煤炭、石油焦等非清洁能源的外部成本,加快燃煤设施天然气替代。拓展天然气在工业领域的应用,研究对可中断工业用户气价优惠政策。对天然气价格敏感行业,通过价格市场化改革、价格协商等方式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积极推进天然气在交通领域的利用。支持发展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运输船舶。支持利用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等非管道供气方式加快天然气空白区域覆盖,引导燃气企业培育开拓乡镇天然气市场。

4、推动多种能源集约高效利用。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建设集中供热设施,统筹规划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高效热电机组,同步完善配套供热管网。对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燃煤小锅炉实施替代和限期淘汰。鼓励发展热电冷多联供项目。鼓励建设余热、余压、余气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规划新增余热余压余气发电装机容量40万千瓦。推动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因地制宜、统筹开发、互补利用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优化布局建设一体化集成供能基础设施,通过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智能微网等方式,实现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

5、推进重点领域电能替代。因地制宜,分步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电能替代工作。重点在工业领域推广电锅炉、电窑炉和电动传输;在农业领域推广热泵、电烤烟、电制茶、电烘谷技术应用,加快农村机井通电工作;在工商、公共服务和生活领域推广电蓄冷、电采暖、电厨炊技术;在交通领域推广船舶岸电、电动汽车、电动船等。

6、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组织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推进节能重点工程,提高用能产品、用能单位能效,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推广能源合同管理。强化节能环保刚性约束和政策创新。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居民科学合理用能,加快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稳步推进循环经济、低碳和碳排放权交易等试点示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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