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印发:2020年全省总人口达4800万(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1-08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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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延续人口总量势能优势

引导生育水平提升并稳定在适度区间,是维持人口良性再生产的重要前提,是保持和发挥人口总量势能优势的关键基础。

第一节健全落实生育调控政策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引导群众有计划、按政策生育。引导生育水平向合理区间回归,总和生育率上升到18左右水平。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健全落实有利于女性成长发展的政策措施,依法严厉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推进实施各民族平等的计划生育政策,密切关注生育水平过高和过低的地区,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办事,切实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启动出生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科学评估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对生育行为的影响,跟踪监测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效果,提前做好相关政策储备和预案。

——保障育龄妇女合法权益。落实《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做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确保产假、陪护假等惠民措施落到实处。规范各类单位用工行为,推进已建工会企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落实《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省政府令第226号),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其结婚、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依法保障育龄妇女各项权利。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

第二节提升生育服务能力

——扩大公共服务资源配置。通过增加供给、优化结构、挖掘潜力增强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切实加强产科、儿科医师岗位培训,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到2020年,县级每1至1.5万人口配备1名妇幼保健人员,市、县分别拥有一所公立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推进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全省城镇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其他农村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有较大增长。在机场、车站、商场等大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旅游景区景点等设置母婴照护设施,为母婴出行提供便利。完善抚育、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为生育家庭减轻生养子女负担。

——促进妇幼安康。加强优生优育全程服务,落实免费的卫生计生服务项目,开展婚前保健和咨询指导。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力度,强化出生缺陷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落实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产前筛查,促进婚前医学检查率、孕前优生检查率、产前筛查率逐步提高,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降低,减少先天残疾的发生。提高艾滋病、梅毒、乙型肝炎母婴传播阻断水平,实现新生儿“零艾滋”目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开展针对婚前、孕前、孕产、产后、儿童的优质母婴保健、儿童预防接种、避孕节育等服务。加强高龄产妇、再生育和不孕不育人群的服务,扩大农村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查检范围,做好流动孕产妇和儿童跨地区保健服务,开展适龄妇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检查,不断提高全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第三节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

——提高家庭赡老抚幼能力和水平。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业,重点提升家庭的赡老抚幼能力。引导家政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准,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推广社区或邻里开展赡老抚幼照顾的志愿服务,为夫妻双方兼顾工作和家庭提供支持。提高家庭对老年人的赡养与善后能力,面向家庭开展子女有赡养父母法定义务的宣传教育,增强家庭赡老意识,落实家庭赡养责任,提升家庭在老年健康管理、健康促进和日常保健、照护等方面的能力。建立适应城乡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到2020年,90%的城市社区和80%的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确保儿童家长每年至少接受2次家庭教育指导,参加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婴幼儿家庭的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力度。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并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加大对残疾人家庭、空巢家庭、单亲家庭、失独家庭的帮扶支持力度。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作用。

——推进新型家庭文化建设。深刻认识家庭文明建设对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动员各界广泛参与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建立稳定的夫妻关系、良好的亲子关系、和谐的代际关系、友好的邻里关系。倡导健康科学的家庭生活方式,加强对家庭成员合理饮食、疾病预防、应急救援的科学指导,促进家庭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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