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促进外资增长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限制(附全文/解读)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0-23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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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便利人才出入境

(十三)完善外国人才引进制度。落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将外国留学生在我省就业纳入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管理范围。发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全创改”试点省的聚才作用,重点引进“高精尖缺”外国人才,落实“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推进外国人来安徽工作许可属地办理,为外国高端人才来安徽工作、创新创业开辟“绿色通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即将出台的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管理条例。(省人才办、省公安厅、省外国专家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积极引进国际高端人才。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外国人才签证实施细则,完善外国人才评价标准,制定我省鼓励性加分标准,将人才签证发放范围扩大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签发长期(5年至10年)多次往返签证,并可凭签证办理有效期一致的工作许可、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贯彻执行国家即将出台的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放宽申请永久居留条件,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国高端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外籍华人在安徽工作,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省人才办、省公安厅、省外国专家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营商环境

(十五)促进外资法规规章完善。根据国家部署和要求,及时清理涉及外资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推动废止或修订与国家对外开放发展要求不符的法规或条款。(省商务厅、省法制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建立完善省及各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机制,依法依规协调解决境外投资者有关问题,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享有准入后国民待遇的保障力度,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保障境外投资者利润自由汇出。落实国家有关政策,保障境外投资者在我省依法取得的利润、股息等收益,依法以人民币或外汇自由汇出,促进银行遵循展业原则要求,满足真实、合规的境外投资者利润汇出需求。(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外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深化外商投资企业管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推进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加快推进外商投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完善我省网上政务服务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一张网”的建设和应用,强化涉及外商投资企业信息的归集共享,实现全省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间涉及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数据无障碍传输和实时交换。推进各级商务、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与海关、税务、检验检疫、外汇等相关管理部门在各地分支机构开展协查反馈、联合监管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体系。根据国家部署,探索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新模式。(省商务厅、省工商局、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肥海关、省外汇局等有关部门、各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优化重组。支持境外投资者以并购方式在我省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支持省内企业多渠道引进国际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营销渠道。鼓励外资参与我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针对网络侵权盗版、侵犯专利权、侵犯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强化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强与外资商标管理重点企业的联系,建立完善联手打假和定期沟通机制等。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强化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服务热线作用,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发现、防范和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中的重要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提升研发环境国际竞争力。为研发中心运营创造便利条件,依法落实简化具备条件的研发中心研发用样本样品、试剂等进口手续,促进外资研发投入。(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肥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保持外资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各市、县人民政府要严格兑现向投资者及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利用外资工作,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增强利用外资工作合力。省有关部门要密切跟踪国家促进外资增长政策动向,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保障国家相关政策措施在我省及时、全面执行。省商务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升我省引资新优势,促进利用外资稳定增长,推动全省加快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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