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9-26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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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基础设施保障。

主要目标:(1)强化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地位。到2020年,建成“祖国立交桥”,全省综合交通总体上达到中部领先、全国先进水平。铁路运营里程达到5500公里以上,普通国省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到80%以上,高等级航道里程达到2000公里,港口货物吞吐能力达到4亿吨,民航旅客吞吐量达到35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到180万吨。(2)提高能源保障水平。到2020年,能源保障供应能力稳步提升,能源结构更加优化,利用效率显著提升,能源普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建成全国能源通道汇集中心、重要的区域能源资源集散中心和储备基地,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89亿吨标准煤。(3)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构建功能完善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以及合理配置、高效利用的水资源保障体系,构筑多水源互联互调、安全可靠的城乡区域用水保障网。(4)构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宽带湖北”,实现4G网络行政村全覆盖,3G、4G用户2800万户,楚天云成为全省统一的信息交换核心枢纽平台,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工作任务:(1)铁路:建成武汉至九江、武汉至西安、郑州至万州等高速铁路,建设武汉至杭州、呼和浩特至南宁、安庆至九江等高速铁路,荆门至荆州城际铁路。开展武汉至合肥高速铁路、武汉至天门至荆门城际铁路、京九高铁阜阳经麻城至黄冈段、洪湖至监利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建成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铁路湖北段、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湖北段、江汉平原货运铁路等普速铁路,建成武汉新港江北铁路、襄阳港小河港区铁路、鄂州三江港铁路等重要港口疏港铁路,建设当阳至远安货运铁路、宜昌三峡铁水联运铁路、恩施腾龙洞至大峡谷旅游观光铁路等。(2)公路:建成武深高速、宜昌至张家界高速公路渔阳关至鄂湘界段、咸丰至来凤等国家高速公路,建成保康至神农架、枣阳至潜江、鄂州至咸宁、宣恩至鹤峰、武汉至阳新、武汉至大悟等地方高速,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建设白洋、香溪、石首、嘉鱼、沌口、青山、鄂黄第二通道、赤壁、棋盘洲、武穴等跨长江桥梁。推进国省干线升级改造,建设316国道河谷大桥、348国道沙洋汉江二桥、482省道钟祥丰乐汉江大桥、346国道宜城汉江二桥、247省道潜江汉江大桥、207国道襄阳段东移及宜城流水汉江大桥、仙桃汉江二桥等跨汉江桥梁建设。(3)水运:推进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打造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积极配合国家实施长江航道宜昌至安庆段整治,推进三峡综合运输体系建设,配合国家开展三峡枢纽水运新通道研究相关工作。实施汉江蔡甸至河口段、碾盘山至兴隆段等航道整治工程,推进汉江五级枢纽建设。推进清江航道标准化和其他长江支流航道整治工程。建设武汉新港、宜昌港、荆州港、黄石港、襄阳港、黄冈港等内河港口。(4)民航:完成武汉天河机场三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项目,打造湖北航空客货双枢纽。加快推进支线机场建设,新建荆州机场,完成襄阳、宜昌机场改扩建,支持荆门冷水机场军民合用、恩施机场迁建和新建咸宁机场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大力发展通用航空,建成汉南、麻城等一批通用机场。(5)多式联运:推进武汉、黄石棋盘洲、鄂州三江港、襄阳小河港、荆州储煤基地等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6)能源:落实优质煤炭资源保障,推进荆州江陵等煤炭储配基地建设,适度发展清洁煤电。推进武汉石化、荆门石化、潜江金澳等炼油企业油品升级改造。加快潜江、云应地下储气库建设,新建油气管道3000公里。推进汉江、溇水、清江等流域水电项目开发,新增水电装机150万千瓦。加快推进随州、孝感、恩施、襄阳等地区实现风电规模化集中高效开发利用,新增风电装机365万千瓦。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太阳能,新增光伏发电装机300万千瓦。加快配电网升级改造,促进各电压等级电网协调发展。(7)水利:实施大江大河治理工程,汉江中下游、长江支流、清江支流等重要支流综合治理工程,完成全省严重和主要受旱县、一般受旱县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完成荆南四河整治工程,完成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主体工程,将配套工程纳入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对四湖流域大中型水闸进行除险加固和更新改造。(8)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武汉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连点,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十堰、鄂州、潜江、仙桃纳入普遍服务试点。加快下一代互联网的部署和应用,实施智能制造创新平台专项工程、农产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程、楚天云及基础数据库共享工程、全省应急平台专项工程,建立信息资源交换和共享门户网站(平台),推进信息消费国家试点城市、智慧城市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省水利厅、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武汉铁路局、民航湖北监管局等部门,有关市(州)政府配合。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湖北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本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委汇报衔接,争取更多支持。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机构负责此项工作。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政府以及省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与本地、本部门“十三五”规划有效衔接,分别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分解落实年度计划目标,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省发展改革委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省政府。

(三)完善工作机制。省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分工要求,积极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事项,在有关专项规划编制、政策措施制定、重点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加强指导支持。建立督促督办机制,对本方案确定的重要目标、重大任务、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实施季度通报、现场办公和实地督办。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给予相应奖励,对没有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强化检查评估。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建立年度评估评价总结机制,每年召开总结会议,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加强理论指导,发挥智库作用,积极建言献策。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适时组织开展方案实施中期评估,推动方案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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