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科技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规划》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9-05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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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创新队伍建设

13.完善军民创新人才培养使用机制

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军民联合培养,创新军民融合人才管理模式,推动军民人才交流,加速人才双向有序流动。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参与国防科技创新,建立军地人才、技术、成果转化对接机制,完善符合军民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特点的职称评定、岗位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从事前沿科学技术研究的高端人才,培育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发展的专家团队。

14.建设科技军民融合新型智库

积极推动科技军民融合新型高水平智库建设,研究国内外科技军民融合发展趋势,开展战略研究和态势评估,进行预测预判,提出咨询建议,为科技军民融合战略、规划、政策等提供理论基础和决策依据。加强与国外科技军民融合领域具有优势的智库对接合作,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为科技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提供理论、政策和战略支撑。

(七)完善政策制度体系

15.加强科技军民融合制度建设

按照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要求,持续推进科技军民融合相关制度建设。积极参与国家军民融合立法建设中有关科技军民融合内容的论证,加快推进国防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和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等制度出台。建立完善国防科技成果降解密制度、国防知识产权制度等,破除制约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的障碍。

16.完善科技军民融合政策环境

强化引导、激励、扶持、补偿等方面政策导向,落实出台促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的财政、价格、投融资等政策。健全科技奖励政策,建立原创成果溯源机制,制定基础研究激励政策。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参与科技军民融合发展,调整优化“民参军”市场准入、需求对接、信息发布等政策。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的落实力度。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军工设施,主要由各主体按市场机制协商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军地科技主管部门共同牵头组织实施本规划。军地科技管理部门要依据本规划,建立协同推进的规划实施机制,结合实际,强化各部门、各地方科技军民融合工作部署,做好与规划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的衔接,做好重大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军地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的宣传贯彻,做好协调服务和实施指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规划协调管理

军地科技管理部门可依据本规划编制相应的科技军民融合规划,加强与本规划的配套、衔接。健全军地各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工作会商与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不同规划间的有机衔接。加强年度计划与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建立科技投入体系

加强中央财政投入和科技军民融合发展需求衔接,引导地方政府加大科技军民融合投入力度。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加强财政资金和金融手段的协调配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进社会资本主导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引导金融资金和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军民融合领域,完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投入体系。

(四)加强战略研究

重视开展科技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研究,加强科技军民融合发展战略、重大理论、体系设计、体制机制等方面的研究,建立科技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理论体系和方法体系,开展科技军民融合发展态势评估和科技军民融合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为科技军民融合战略决策和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五)协同监督评估

建立健全科技规划监测评估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期末总结评估,对规划实施效果作出综合评价,为规划调整和制定新一轮规划提供依据。建立分工负责制度,加大规划实施、政策落实、项目建设监管力度,强化规划的调控、牵引和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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