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布“产业新政50条”:涉人才/能源/产业生态/企业等(附图解新政50条)
来源:成都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7-08-02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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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强技术创新供给。成都创新资源丰富,我们将大力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三链结合”,加快形成以创新引领为鲜明特征的新动能。

我们将鼓励技术创新源头供给,支持在蓉高校“双一流”建设,支持在蓉科研机构建设特色鲜明的国家级科研基地,加快布局一批重大科技专项,争取国家创新2030重大项目落户成都。

我们将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筹建成都创新创造研究院,鼓励校企共建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给予最高2亿元支持;对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资助,力争建设5家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制造业创新中心。

我们将积极鼓励企业创新创造,加强新产品应用示范,促进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市场化应用,按照采购金额2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积极培养“独角兽”企业,设立创新型中小企业产业引导基金,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努力培育一批国内细分行业“隐形冠军”。

我们将加快推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深化科技成果“三权”改革,推广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经验,推动更多科技成果确权和转化。推动在蓉高校院所联合地方、企业共建环高校院所知识经济圈,承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溢出转化,提高本地转化率,给予最高1000万元引导资金支持。

我们将努力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对各类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对国家级创新创业载体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助;对各类主体用闲置资源改(扩)建创新创业载体,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我们将切实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成都运营中心、成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提升国家专利审查四川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中心服务能力。引导设立总规模不低于20亿元的知识产权运营基金。

三是优化土地资源保障。我们将从产业用地保障、工业用地弹性供应、土地出让价格确定和鼓励集约节约用地四个方面,推动土地供给由注重增量转向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并举,提高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

这里我重点介绍一下弹性供应制度。我们将对工业用地实施弹性供应,分类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租赁、先租后让等多种供地方式,弹性年期出让一般不超过20年,租赁年限一般不超过10年,到期后可续期出让或租赁。

四是提升财政金融服务。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我们将从创新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方式、扩大金融供给、优化政策性金融产品、促进产融结合、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等方面,着力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本配置效率,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我们将设立规模1000亿元的成都发展基金,还将开展金融全产业链招商,对新设立或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总部,给予最高4000万元的落户、办公用房(含租赁)和项目补助。积极争取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在蓉设立西部服务中心,对新上市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鼓励企业发债融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鼓励发展股权投资,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中不执行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股权投资收益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是强化数据资源支撑。我们将积极抢抓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为主要特征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将数据资源作为新型要素,从提升信息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推进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互联网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三方面制定政策举措,推进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空间地理等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对重点产业领域的大数据示范应用重点项目,按项目投资总额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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