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30 16:07
分享:

六、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智库的发展和管理工作,将社会智库建设作为推进科学决策、加强社会组织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民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以及宣传、组织、外事、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新闻出版广电、统计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工作协同机制,切实加强对社会智库的扶持发展和规范管理。

(二)强化党建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所属社会智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同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要加强指导。业务主管单位和党建工作机构要督促和指导具备条件的社会智库及时建立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社会智库,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等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要结合社会智库登记、检查、评估以及日常监管等工作,督促推动社会智库开展党的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重视典型引领,着力宣传社会智库在服务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国家软实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社会智库的良好氛围。

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
发现数据的价值
中商产业研究院
扫一扫,每天阅读
免费高价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