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各省市“一带一路”最新政策汇总一览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17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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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搭建对外开放平台

(十六)积极推进自贸区申报工作。整合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快出口加工区A、B区二期建设,并尽快通过验收;积极复制推广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配合省上编制完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加快申报进度,争取国家尽早批复。

(十七)办好丝博会。以打造“一带一路”品牌盛会和务实合作高端平台为目标,精心做好第20届西洽会暨丝博会组织筹备工作,继续办好“一带一路”地方领导人对话会、丝绸之路经济带城市市长合作圆桌会等系列活动。

(十八)加快欧亚经济论坛实体化进程。推进欧亚经济综合园区核心区、西安丝绸之路国际会展中心、丝路国际中心等项目建设。

(十九)建设丝路产品体验馆和丝路风情街。支持建设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产品体验馆和丝绸之路风情街并举办系列经贸活动,开展线上线下丝路跨境业务,打造国际化O2O平台。支持经开区建设朱宏路汉文化商贸区。

(二十)加快西安领事馆区建设。争取柬埔寨、马来西亚等国在西安设立领事馆,启动4个统建馆的建设,争取土库曼斯坦设立商务代表处,全力争取上合组织成员国及丝绸之路沿线重要节点城市设立办事机构,吸引涉外机构入驻。完成韩国“多宝塔”复制品安放工作。推进西安领事馆馆舍区、浐灞金融文化中心等项目建设。

(二十一)加强环保领域合作。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防灾减灾、应对气候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和联动保护机制。规划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大力开展城市环境、大气质量、防风固沙、野生动物保护、水源保护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支持浐灞生态区与瑞典于默奥市合作开展垃圾分类试点项目。

五、创新金融合作方式

(二十二)积极引进各类国际性、区域性金融机构总部。积极跟踪上合组织开发银行设立工作,争取将总部落户于西安。积极申请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外资金融机构在西安设立分支机构。

(二十三)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加强金融领域合作。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协助争取国家批准西安市的企业开设自由贸易账户,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试点工作。

(二十四)争取开展国际租赁贸易和国际商业保险代理工作。争取商务部支持,在国际港务区开展国际租赁贸易,兼营国际商业保理试点工作。

(二十五)建立与中亚各国的合作发展基金。协助建立与中亚各国的合作发展基金,优先推动建立中国陕西—哈萨克斯坦合作资金。

(二十六)支持加快金融聚集区建设。加快西安金融商务区建设,推进科技金融、文化金融示范区、商业金融街区建设。研究出台我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意见。设立黄金产业发展基金和丝绸之路经济带产业发展基金。发起设立“丝路枢纽建设基金”,成立丝路投资控股集团公司。设立新兴金融业、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聚集中小金融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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