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各省市“一带一路”最新政策汇总一览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17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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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跨境金融合作。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积极探索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多种途径,加强跨境人民币业务平台(广西)建设,完善人民币与东盟国家货币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平台,打造以南宁为中心,辐射东盟、港澳和南亚国家的跨境贸易投资结算平台。鼓励广西符合条件的机构或个人对外投资;鼓励广西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走出去,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等业务。欢迎周边国家金融机构来广西设立机构。规划建设面向东盟的大宗现货交易市场。争取扩大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币种、地域范围。扩大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试点。推动面向东盟国家的个人直接投资试点。

加强金融监管合作。发挥中国—东盟金融领袖论坛平台作用,完善中国—东盟金融交流合作沟通对话机制。加强与东盟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及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建立应对跨境风险和危机处置的交流合作机制。积极发展信用评级机构,推动征信管理部门、征信机构和评级机构之间的跨境合作。

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鼓励广西金融机构向境外发放贷款,提高发放贷款的便利化程度。鼓励广西金融机构与东盟等地区金融机构开展本外币贷款转贷业务。研究允许信用级别较高的国外、境外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广西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广西企业到境外上市,支持沿线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广西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打造人文交流基地。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根基。发挥广西与东盟的地缘、人缘、亲缘优势,进一步加深人文交流,夯实民意基础,拉紧人文纽带。

建设中国—东盟教育培训基地。推动建设中国—东盟联合大学、北部湾大学,建设完善面向东盟的教育培训基地和平台,增加留学生奖学金数额,扩大相互间留学规模,把广西打造成为面向东盟的教育培训基地。推动广西高校走出去办学,开展境外职业教育、东盟国家语种人才联合培养等。办好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广西东盟国际教育展。

加强科技创新合作。加快中马(钦州)国家联合实验室、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等项目建设,探索建立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产业联盟,与东盟及丝路沿线国家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产权交易中心、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基地,打造面向东盟的国际技术转移集聚区。与东盟共建质量人才培养基地、质量科学协同创新中心。办好中国—东盟智库战略对话论坛,推进中国—东盟智库网络、广西“一带一路”智库联盟等建设,增进智库交流。

加强文化体育交流合作。合作推进海上丝绸之路有关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大考古研究、文物修复、博物馆、文物展览、民族文化等方面的技术和人才合作,共办中国—东盟文化论坛,共建文化产业园区。拓宽体育交流,举办中国—东盟国际汽车拉力赛等国际大型体育赛事,促进与东盟国家互派优秀教练员和运动员进行训练及交流。

加强医疗卫生合作。加强与东盟国家在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残疾人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应急医疗救助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共建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合作中心(广西)、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等项目,开展中国—东盟远程医疗试点工作。发挥壮、苗、瑶等民族传统医药优势,扩大与周边国家在中医药领域的合作。

共建泛北部湾旅游圈。继续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专题展,共同推进环北部湾旅游圈、南宁—新加坡陆路跨国旅游通道、中越国际旅游合作区等建设,建成中国与东盟旅游开放合作的重要平台。规划建设南海国际邮轮母港及航线等项目,推动海上跨国邮轮旅游合作。加强旅游宣传推广、旅游通关便利化、信息共享、应急处置等领域合作。

加强减贫领域交流合作。着力提升中国—东盟社会发展与减贫论坛功能,加快推进中国—东盟减贫中心、国际减贫培训考察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在老挝等国的减贫合作示范项目建设,推动面向东盟的开放式精准扶贫。

加强民间交往。加强与丝路沿线国家的民间机构,特别是非政府组织(NGO)、社会团体的交流,支持各界人士来广西访问交流。组建中国—东盟企业家联合会。发挥好中国—东盟青年联合会的作用。鼓励华侨华人回乡投资创业,参与广西“一带一路”项目建设,在符合条件的地方建设华侨经济、文化等合作试验区或示范区。进一步密切与港澳台地区合作。

推进海上合作。以打造北部湾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为重点,深化拓展与沿线港口城市在互联互通、海洋经济、农业渔业、先进制造、海洋科技、海洋环保、海上安全与执法等领域合作。

共建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加紧制订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的行动计划,设立秘书处,完善合作机制,加快钦州基地建设,加密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建设中国—东盟港口物流信息中心和中国—东盟航运服务项目,推进港口城市间的产业合作、文化交融。

合作建设沿海港口。加快马来西亚关丹港、文莱摩拉港、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等合作港口建设,愿积极参与印尼雅加达港、泰国林查班港,以及越南、缅甸等港口共建。加快开通北部湾至非洲的邮轮和货运航线,愿与亚丁湾沿线国家加大港口合作,共建临港物流园、产业园,拓展与非洲大陆各国的深入合作。

推进海上产业合作。愿与东盟国家在海洋装备制造、海洋交通运输、海水养殖、远洋渔业加工、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制药、海洋工程技术、环保产业和海上旅游等方面加强产业合作。

推进海洋科技、环境、安全合作。与东盟国家在海洋科技联合研发、海洋科技合作园建设、海洋环境监测等方面加强合作。加强海上安全合作,建立船舶安全监管、船舶溢油应急反应、海洋和渔业联合执法等合作机制。加快中国—东盟海上搜救分中心、广西海上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北部湾海上专业救助基地等项目建设。

加强生态环保合作。发挥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等作用,搭建中国—东盟环境合作示范平台,推进中国—东盟环保技术交流合作基地、碳交易平台、排污权交易平台等建设,共建绿色丝绸之路。推动生物多样性廊道和跨境自然生态保护建设,建设中越跨界河流水质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在极端天气和洪水预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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