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一带一路”最新政策汇总:打造“一廊两港两会四基地”(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17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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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国—东盟农业合作基地。与东盟农业产业深入合作,共建大宗农产品种养加工基地,扩大农产品贸易与深加工,联合开展技术和标准本地化研究,推动中国—柬埔寨现代农业促进中心、中国—老挝种苗合作试验区、中国(广西)—东盟农作物优良品种试验站、中国-缅甸替代种植、广西中越边境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控合作等项目建设。加强与中国东部省份、港澳台农业合作,携手开展与东盟合作。

建设国际能源资源合作基地。拓展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功能,深化中国—东盟矿业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联网,积极与东盟国家在煤炭、油气、水电、火电、新能源等领域合作。发挥产业装备、技术、规模、勘测等优势,与资源国合作建设生产基地,推进能源资源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合作,形成能源资源合作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

推动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引导和促进对外贸易投资,突出国际产能合作,支持广西企业赴沿线国家投资。支持参与“中非工业化伙伴”行动计划。欢迎国内先进企业、世界500强企业落户广西,建设出口东盟的生产研发、种养加工、服务总部、金融总部等基地。

打造中国—东盟区域性金融合作中心。继续发挥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平台作用,深化与东盟及丝路沿线国家的金融合作。

扩大跨境金融合作。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积极探索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多种途径,加强跨境人民币业务平台(广西)建设,完善人民币与东盟国家货币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平台,打造以南宁为中心,辐射东盟、港澳和南亚国家的跨境贸易投资结算平台。鼓励广西符合条件的机构或个人对外投资;鼓励广西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走出去,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等业务。欢迎周边国家金融机构来广西设立机构。规划建设面向东盟的大宗现货交易市场。争取扩大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币种、地域范围。扩大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试点。推动面向东盟国家的个人直接投资试点。

加强金融监管合作。发挥中国—东盟金融领袖论坛平台作用,完善中国—东盟金融交流合作沟通对话机制。加强与东盟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及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建立应对跨境风险和危机处置的交流合作机制。积极发展信用评级机构,推动征信管理部门、征信机构和评级机构之间的跨境合作。

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鼓励广西金融机构向境外发放贷款,提高发放贷款的便利化程度。鼓励广西金融机构与东盟等地区金融机构开展本外币贷款转贷业务。研究允许信用级别较高的国外、境外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广西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广西企业到境外上市,支持沿线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广西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打造人文交流基地。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社会根基。发挥广西与东盟的地缘、人缘、亲缘优势,进一步加深人文交流,夯实民意基础,拉紧人文纽带。

建设中国—东盟教育培训基地。推动建设中国—东盟联合大学、北部湾大学,建设完善面向东盟的教育培训基地和平台,增加留学生奖学金数额,扩大相互间留学规模,把广西打造成为面向东盟的教育培训基地。推动广西高校走出去办学,开展境外职业教育、东盟国家语种人才联合培养等。办好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广西东盟国际教育展。

加强科技创新合作。加快中马(钦州)国家联合实验室、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等项目建设,探索建立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产业联盟,与东盟及丝路沿线国家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产权交易中心、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基地,打造面向东盟的国际技术转移集聚区。与东盟共建质量人才培养基地、质量科学协同创新中心。办好中国—东盟智库战略对话论坛,推进中国—东盟智库网络、广西“一带一路”智库联盟等建设,增进智库交流。

加强文化体育交流合作。合作推进海上丝绸之路有关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大考古研究、文物修复、博物馆、文物展览、民族文化等方面的技术和人才合作,共办中国—东盟文化论坛,共建文化产业园区。拓宽体育交流,举办中国—东盟国际汽车拉力赛等国际大型体育赛事,促进与东盟国家互派优秀教练员和运动员进行训练及交流。

加强医疗卫生合作。加强与东盟国家在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残疾人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应急医疗救助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共建中国—东盟医疗保健合作中心(广西)、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等项目,开展中国—东盟远程医疗试点工作。发挥壮、苗、瑶等民族传统医药优势,扩大与周边国家在中医药领域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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