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26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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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动贸易转型升级。积极发展新型贸易业态和商业模式,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为中西部地区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35.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加快推进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三个平台”(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综合园区发展平台、人才培养和企业孵化平台)和“七个体系”(信息共享体系、金融服务体系、智能物流体系、信用管理体系、质量安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统筹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及配套线下业务,完善相应的海关、检验检疫、退税、物流等支撑系统,创新交易流通模式,推动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形成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生态圈和千亿级产业集群。支持企业建设出口商品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支持在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出口市场建立境外产业园、公共海外仓,完善跨境通关信息化系统、海外仓管理制度、企业联络机制、海外仓退货和售后服务体系,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贸易、仓储、配送和售后等一站式服务,加快融入境外零售体系,探索建设全球性产品交易展示中心和国内进出口货物集散中心。

36.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搭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等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进入关键零部件和系统集成制造领域,掌握核心技术,提升整体水平。支持企业加快生产制造环节转型升级,由加工组装向技术、品牌、生产、营销一体化转变,提高企业配套能力和盈利水平。推动加工贸易企业由单纯的贴牌生产向委托设计制造、自有品牌制造发展,培育综合性产品供应商。鼓励加工贸易企业承接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物流配送、财务结算、分销仓储等服务外包业务,延伸加工贸易产业链。以“互联网+加工贸易”为抓手,促进加工贸易企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与服务贸易深度融合。完善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核查机制,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节能低碳、环境保护等社会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37.建设中部加工转口贸易基地。推动转口贸易发展,依托国际空港、陆港和各类口岸,完善国际中转集拼和国际转口贸易枢纽功能。简化进出口通关环节,规范收费管理,优化转口贸易发展环境,畅通国际贸易通道,提高货物流转的畅通度和自由度。支持相关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分装、贴牌等物流增值服务业务。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政策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全球检测及售后维修服务,促进形成具有世界竞争力的高技术含量产品售后维修中心。

38.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支持发展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等服务业,积极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逐步将服务外包业务扩展到软件开发、应用服务、系统工程承包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服务出口。支持郑州市加快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支持洛阳市申建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鼓励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积极应用国际电子商务及第三方平台,开拓工程及技术承包、劳务输出、文化传播、中医药服务等境外市场。

39.大力发展文化贸易。探索实施国际高标准的文化投资贸易规则,拓展艺术品交易市场功能,建立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开展国际艺术品仓储物流服务、艺术品展示交易服务、艺术品金融服务、艺术品客户服务、艺术品电子盘交易等。拓展文化交流途径,创新文化交流模式,打造文化交流平台,推进艺术品进出口在通关、结算、拍卖、仓储等方面便利化,促进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和贸易。

40.积极发展离岸贸易。支持企业在自贸试验区注册成立离岸公司,加快吸引和集聚离岸贸易主体。推动建立国际贸易结算中心,推进以人民币离岸业务为重点的离岸金融业务发展,研究制定促进离岸贸易发展的相关政策。发展外币离岸业务,支持商业银行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机构开展外币离岸业务,允许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试点开办外币离岸业务。

41.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依托郑州商品交易所,支持发展新的交易品种,促进发展大宗商品国际贸易。探索建立与国际大宗商品交易相适应的外汇管理和海关监管制度。在总结期货保税交割试点经验基础上,吸引国内期货交易所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期货保税交易、仓单质押融资等业务,增加期货保税交割试点的品种。逐步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

42.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吸引跨国公司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地区总部或财务结算中心、营运中心、仓储和分拨中心、投资性公司、研发中心等,打造具有投资决策、资金管理、研发、采购销售等功能的区域性管理营运中心。支持自贸试验区探索前端研发设计和后端销售服务“两头在区”、中间加工环节在外的企业集聚模式,优化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布局,打造高质、高端、高附加值产业集群,建设中西部制造业总部基地。

43.开展海关监管制度创新。自贸试验区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行“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通关监管服务模式。在确保有效监管前提下,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探索建立具备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自主备案、自主核报、自主确定合理的核销周期等新型管理模式。

44.推进检验检疫监管制度创新。完善自贸试验区分线管理模式,优化检验检疫业务流程,按照严密防范质量安全风险和最大便利化的原则,一线主要实施进出境现场检疫、查验及处理;二线主要实施进出口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及实验室检测,维护质量安全。实施自贸试验区内区间流转货物免予检验和免予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完善进口货物预检验制度,加大信用等级差别化通关管理力度。探索食品、农产品及水产品的快速检验检疫模式。

45.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关检合作。争取国家支持,在海关、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统计信息等方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合作试点,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贸易供应链安全便利合作。

46.落实税收配套政策。河南自贸试验区内试行已经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试点的税收政策,其中促进贸易的选择性征收关税、其他相关进出口税收等政策在河南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行试点。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以及不导致利润转移和税基侵蚀前提下,积极研究完善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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