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培育“一带一路”合作交流新优势。创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机制,建设服务内陆地区“走出去”和“引进来”的重要窗口,建立完善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全方位交流合作平台。
29.打造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区域互动合作的重要平台。发挥市场规模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提升河南自贸试验区辐射带动能力,推动与东部沿海城市、西部沿线城市协同互动,打造产业转移、要素集疏、人文交流平台,形成连接东中西、沟通境内外、支撑经济走廊的核心发展区域。
30.搭建文化旅游交流合作平台。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交流、文化贸易创新发展机制,促进文化传承与开发,完善服务链条,推进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人文交流,增强相互理解和认同,为深化合作奠定坚实民意和社会基础。积极参与丝绸之路文化之旅,与沿线国家联合举办丝绸之路艺术节、河南文化年等活动。依托丝绸之路河南段世界文化遗产,加强古丝绸之路历史遗迹保护利用和项目合作。允许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31.搭建科技教育医疗合作平台。加强科技合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建技术研发中心、技术转移机构和科技创业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引进海外关键技术和研发团队,建设联合实验室、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实施“留学河南计划”,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中国政府奖学金支持力度,重点吸引沿线国家学生来豫留学。推动我省与教育部在自贸试验区合作共建教育国际化综合改革试验区,积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示范性合作办学。深化医疗卫生合作,引进先进理念、技术和管理模式,加快发展健康管理型医疗服务、医养结合、医疗体验旅游等健康服务业。
32.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能源资源合作。加强与国家能源通道建设衔接,积极融入国家油气战略,主动引入省外能源,推动骨干企业参与海外能源资源开发合作,鼓励骨干油气开采企业扩大海外钻探市场份额,提升能源资源合作水平。
33.建设“走出去”重要窗口和平台。改革境外投资管理方式,确立企业对外投资主体地位。对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项目和企业实行备案制,属省级管理权限的,由自贸试验区负责备案管理。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直接投资,积极拓展优势产业境外发展空间,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企业“走出去”的综合服务平台。发挥农业生产技术优势,支持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在境外进行农作物种植、畜牧业养殖、农产品加工等领域的投资与项目合作。支持矿山装备、水泥装备、石油装备、农业机械、高压输变电、智能配用电、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等领域优势企业,在中亚、东南亚等地区投资建设生产线、备件仓库和服务中心。完善“走出去”政策促进、服务保障和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境外资产和人员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保障体系。
34.积极承接境内外产业转移。加强项目对接、投资拓展、信息交流、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积极有效引进境内外资金、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提高利用外资综合质量,提升产业合作层次,积极融入全球制造业供应链和销售链体系。制造业方面,重点加强与境内外优势企业合作,引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全球智能终端生产研发基地,打造装备制造、中高端食品集群竞争优势,培育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新材料等高端制造业增长点。现代服务业方面,积极引进境内外大型物流企业,提高供应链管理和物流服务水平。积极拓展服务业开放合作领域,重点发展信息服务、服务外包、健康养老、文化创意、特色旅游等新兴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