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26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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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创新体制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商事制度改革,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建立以社会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1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向自贸试验区及片区下放或委托实施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精简投资项目准入阶段的相关手续,完善“一口受理”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的新模式。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探索实行先建后验的管理模式。

12.完善行政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在自贸试验区各片区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清理规范、依法确认行政权责事项,厘清政府权责与市场边界,将部门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以清单方式列明,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依法向社会公开,为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办事提供指南,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3.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自贸试验区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探索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和“一口受理、内部流转、同步审核、信息互认、多证合一”工作流程。积极推动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提高便利化服务水平。继续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再削减一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破解市场主体“退出难”,积极推动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对符合条件的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

14.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依托政务服务云平台,完善河南自贸试验区网上办事系统,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在线申报,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实行“一号申请、一窗办理、一网通办”,实现行政审批无纸化办理。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探索建设移动网上办事大厅。

15.推动税收服务创新。建立河南自贸试验区电子办税平台,探索实行“一窗国地办税”,整合国税局、地税局服务资源,推广办税服务厅“一窗一人”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模式,实现涉税业务“一窗办理”。实现“一厅自助办理”,在自贸试验区现有办税服务厅内延伸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完善各类自助办税终端功能,实现自助办税、网上办税、移动办税功能基本同步,为纳税人提供简便快捷的自助办税服务。开展“培训辅导点单”,拓展线上线下服务,提供涉税信息网上订阅服务,建立大企业定点联系制度,编制跨境企业税收遵从指南,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税收服务。实现“缴纳方式多元”,推行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和其他社会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开展“业务自助预约”,通过移动互联网为纳税人实时提供办税服务厅等候人数、已办理人数等信息,方便纳税人合理选择办税地点,提高办税效率。开展“税银信息互动”,税务部门与银行建立纳税信息互动机制,探索将企业的纳税信用转化为银行的授信额度,依法为企业提供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贷款及相关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纳税信用+外贸”银税合作产品。实施“税收遵从合作”,全面建立纳税人信用记录,完善纳税人信用级别查询机制。创新网上服务举措,打造全流程的“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网上涉税服务。

16.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尊重市场、竞争优先、立足全局、统筹兼顾、科学谋划、分步实施、依法审查、强化监督的原则,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同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保障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17.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允许企业集群注册,降低创业门槛和创业成本。支持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试点工作,在进一步开放企业名称库、完善企业名称查询系统的基础上,试行企业名称自主选择的登记制度改革。

18.开展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探索综合执法改革,支持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相对集中执法权,探索建立集中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自贸试验区网上执法办案系统,集执法信息公示、网上执法办案、综合执法监察等功能于一体,实现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19.完善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与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的自贸试验区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及信用公示平台,推进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工作共商。强化信用对市场主体的约束作用,以市场监管部门企业数据库和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数据库为基础,通过大数据平台实现自贸试验区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及查询服务,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支撑。进一步完善企业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信息抽查等制度,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20.建立市场监管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健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实现各部门间依法履职信息互联互通、联动响应,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打造事前诚信守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健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支持自贸试验区培育、发展、规范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行业自律和管理服务作用,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和资金扶持等相关制度和标准,编制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名录,将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资产评估、鉴定、咨询等职能逐步交由法律、会计、信用等专业服务机构承担。建立自贸试验区综合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制度,对自贸试验区基本情况、企业注册情况及主要综合性指标数据进行统计。探索建立行政咨询体系,支持自贸试验区各片区成立专业咨询委员会并制定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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