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18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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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展制造业大数据应用。

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引导推动制造业大数据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的应用,促进制造业大数据、工业核心软件、工业云和智能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协同发展,培育“数据驱动”的制造新模式。

1.夯实制造业大数据基础。建设面向智能制造单元、智能工厂及物联网应用的低延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加快工业传感器、射频识别(RFID)、光通信器件等数据采集设备的部署和应用,推动工业控制系统升级改造,汇聚传感、控制、管理、运营等多源数据,提升产品、装备、企业的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2020年底前,自动控制与感知、工业核心软件、工业云和大数据平台及工业互联网发展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2.开展制造业大数据应用示范。支持制造业企业整合各环节数据资源,开展基于大数据应用的创新业务,重点围绕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转型等制造业大数据应用场景,建设试点示范项目并组织推广,培育一批“数据工厂”,带动大数据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设备增值服务等产业链全流程的应用。2020年底前,建成一批引领全国的制造业大数据“灯塔式”试点示范项目,以及基于工业互联的超高速无线局域网产业化示范项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3.建设制造业大数据平台。在电子信息、智能装备、汽车制造等优势制造业领域,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建设面向产业链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社会创客的“双创”平台。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企业,建设制造业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整合全产业链企业的生产设备、产品、运营等数据,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2020年底前,建成10个左右“双创”平台示范项目、10个左右制造业细分行业领域的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七)开展创业创新大数据应用。

发展大数据众创空间,开放大数据平台能力,鼓励企业应用大数据开展创业创新活动,积极培育大数据应用新业态。

1.发展大数据众创空间。鼓励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开放数据资源,建设面向大数据创客的众创空间和公共开发平台,开展数据整理、挖掘、分析和应用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培育一批大数据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支持国家级、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和“双创”空间建设大数据创业创新孵化平台。2020年底前,建成10个左右大数据众创空间,在孵创客和中小微企业数达500家以上。(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2.推进大数据平台能力开放。依托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开放公共数据资源和应用接口,推动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深圳中心开放高性能计算能力和云平台能力,鼓励互联网龙头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向创业者和中小微企业开放数据资源、云平台和计算能力。建立大数据创新资源试验床,为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基于大数据的创新应用提供数据资源。2020年底前,形成3个左右带动效果显著的大数据平台能力开放试点示范,催生形成一批新兴业态企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3.开展大数据创业创新活动。利用公共服务领域的数据资源,与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开展大数据创业创新竞赛,激发企业创业创新活力。支持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依托大数据众创空间等平台,开展大数据创业创新大赛,遴选和培育一批优质大数据项目。2020年底前,打造1-2个大数据创业创新活动品牌,大数据创业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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