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十三五”规划(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12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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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信息安全测评认证服务能力建设。推动本市网络安全测评认证机构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检测评估技术能力建设。适应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新应用的快速发展,在场地环境、检测平台和测试工具等方面,提升云计算及云服务、移动应用、大数据、智能卡、工业控制等领域的安全检测评估水平。

——探索建立网络空间可信身份生态体系。针对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大规模可信身份认证需求,建立商业化运行的网络空间可信身份和信用管理系统,实现“身份即服务”,面向泛在网络提供普适性的统一身份认证,推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在线社交等网络空间活动安全、便捷、高效开展。

专栏七网络和信息安全

网络空间综合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平台。对全市重点保障目标的关键网络设备运行状况、城域网中的网络行为以及用户行为进行监测,并与国家平台对接;开展互联网联网单位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通过系统和实名认证联系方式推送相结合,加大对本市网络空间整治的力度。

大数据应用安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数据应用安全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全市涉密网络全面达到分级保护要求;推进电子政务一体化云计算安全示范应用,实现硬件资源、数据交换、应用支撑、资源管理的安全统筹。

信息安全测评认证服务平台。建设信息安全测评认证服务平台,构建面向智能卡芯片、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应用形态的安全检测认证系统,加快重要信息基础设施、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仿真测试平台和专项实验室建设。

五、营造全方位的智慧城市发展环境

(一)创新工作协同机制

加强智慧城市发展顶层设计,制定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可操作性的智慧城市战略规划和协同推进工作计划,强化市、区两级信息化管理联动机制,明确政府与市场在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的主体责任。综合运用绩效评估、动态监管等措施,及时追踪智慧城市建设效果。完善信息化专业服务体系,充分激发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活力,形成全社会建设智慧城市的合力。

(二)完善标准规范政策

重点围绕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民生、经济发展、城市管理中的应用,推进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制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和规则的制修订,推动以标准化为导向的技术联盟建设;以大型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契机,推进智慧城市标准化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促进智慧城市各领域资源的整合和集成应用中的作用。研究制定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配套政策,加强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立项、招投标、运维管理、资金运作等方面的法制保障,做好与其他政策的协调衔接。

(三)拓展投资融资渠道

充分利用政府相关专项资金,推进智慧城市相关应用项目建设和技术研发产业化;发挥财税政策的杠杆作用,完善贷款贴息、服务外包补贴、融资担保等政府资金支持方式。挖掘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中蕴含的经济价值和特殊经济属性,促进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向智慧城市基础平台建设领域倾斜。推进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的应用,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机构探索市场化经营,提升智慧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效能。发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先导作用,有效衔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及其相关配套服务体系,促进面向智慧城市及相关产业建设的一体化金融服务链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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