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十三五”规划(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12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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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商事服务便捷化。深化政务并联审批平台建设,形成网上审批大数据资源库,积极运用大数据手段,实现跨部门跨层级审批、核准、备案的统一受理及相关信息的共享公开。鼓励政府部门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充分运用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掌握企业需求,推动行政管理流程优化再造,在注册登记、市场准入等商事环节提供更加便捷有效、更有针对性的服务。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密切跟踪中小微企业特别是新设小微企业的运行情况,为完善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加快民生服务普惠化。以优化提升民生服务、激发社会活力、促进大数据应用市场化服务为重点,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展创新应用研究。在健康医疗、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质量安全、文化教育、交通旅游、消费维权、城乡服务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推动传统公共服务数据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智能穿戴设备等数据的汇聚整合,开发各类便民应用,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3.加快关键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

——强化关键技术研发。采取“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创新和基于开源社区的开放创新模式,加强海量数据存储、数据清洗、数据分析发掘、数据可视化、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鼓励成立专业研究机构,围绕数据科学理论体系,开展数据测度、数据相似、数据计算和数据实验等基础研究。支持自然语言理解、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提升数据分析处理能力、知识发现能力和辅助决策能力。

——发展大数据产业。加强核心芯片、高性能计算机、传感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数据仓库、智能分析系统、数据可视化产品等软硬件的研发与产业化。推动电子商务、在线教育、市场营销等领域以及电信、金融、医药、法律等行业的大数据平台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软件和互联网企业围绕细分服务市场,形成一批行业大数据应用解决方案。积极推动围绕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发掘、展现、应用等环节的大数据产业基地建设。

——促进模式业态创新。设立大数据发展基金和联盟,完善大数据发展环境,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以及不同行业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思维,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优化生产组织和运营管理,创新商业模式。推动大数据与智能硬件、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的融合应用,支持众包、众筹、众创等新型数据服务模式发展。鼓励大数据企业和传统行业企业的跨界合作与投资并购,实现混业经营和业态创新。

专栏六数据资源开放利用

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制定共享技术规范和管理标准,完善共享评估监督机制,打造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平台,实现数据资源目录的集中存储和统一管理及政务数据资源的全面共享。

建立健全本市数据交易流通市场。依托上海数据交易中心,探索开展面向应用场景的商业数据衍生产品交易,完善数据交易和隐私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则标准、技术保障和认证体系,规范数据资源共享流通行为,逐步建立国内领先的数据交易市场体系、标准化体系和监管体系。

(三)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增强智慧城市的技术供给和产业化能力

以培育“四新”经济和扶持龙头企业为主要抓手,推动技术和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使本市成为国内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引领区和产业聚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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