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印发(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09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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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商标培育保护。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制订商标品牌保护中长期规划,培育和保护商标品牌,提升商标品牌国际影响力。加快培育中小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商标品牌,推进产业集群和区域品牌建设,加强对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管理与保护。建立重大商标案件研究会商机制,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加大驰名、著名、涉外商标及地理标志专用权保护力度。建设商标权利、商标法规基础数据库,健全商标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商标侵权、恶意抢注、违法代理等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整治,促进商标代理行业自律。

——加大广告行业监管力度。以工商总局广告数据中心及省工商局广告监测平台为依托,建立健全大数据广告监管体系。以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主流媒体为重点,推广“绿色广告”建设,并加强对网络、户外、印刷品广告的监管,2020年底前实现全年广告违法率低于1.5%的目标。推进广告信用监管,探索将非企业类的广告经营单位信息纳入企业信息公示体系,到2019年初步建成较完善的广告信用监管机制。指导推动广告行业健康快速发展,重点推进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具有示范引领性广告产业项目,提升广告产业的集约化、规模化水平,着力构建现代广告产业体系,增强我市广告产业规模及竞争力。

——加强网络交易监管。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升级网络监管平台,推进跨境电商监管服务系统建设,形成以网络自动监测为主的日常监管常态。强化工商、通信、商务等执法部门的协作,注重网络源头治理,坚决依法关闭非法网站网页。全面推广申领“工商红盾电子标识”,引导网络经营者亮照亮标经营,探索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工作,推动形成公正可信的网络交易信用信息评价体系。突出网络服务交易经营主体经济户口分类,鼓励网络经营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逐步落实网店实名制,坚持网上监测和网下实地检查相结合。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以交易平台为重点,持续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查处各类网络经营违法行为。加强社交电商、农村电商、服务电商、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的跟踪监测和引导发展。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全面落实各级地方政府打假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双管齐下,强化联合执法机制、行政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打假执法合力。以“不合格产品发现率”理念为指引,改革生产领域、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机制,加大产品质量抽查范围和力度,及时发现不合格产品,加强产品质量抽查结果运用,提高打假工作精准性。针对打假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深入开展打假专项整治,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查办利用高科技手段从事质量违法活动,深入推动互联网领域打假工作。

——强化产品质量和服务监管。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工作,落实《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产品服务质量监管。严厉查处质量低劣、违反强制性标准、存在质量和安全风险的产品,坚决遏制质量安全事故。加强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商品,加大质量抽检力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监控,对食品、药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实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立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产品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对相关企业、责任人实行市场禁入,增强企业提升质量的内在动力和外部压力。健全服务质量治理与促进体系,推广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建立质量信用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形成区域和行业质量安全监测预警机制,防范化解产品服务的质量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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