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1-13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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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投资项目并联审批

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将项目审批分为用地和规划阶段、立项(审批核准备案)阶段、报建阶段、开工后竣工前阶段、竣工后阶段等,实现“事项及材料一单告知,批量申请多个事项,申请材料一窗受理,审批过程并行协同,审批结果关联共享”等服务功能和“项目审批流程图监控、督查督办、汇总分析”等监管功能。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容缺受理”制度,进一步加快项目审批效率。项目审批应依托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统一项目代码,上报项目的审批过程和结果信息。

③投资项目多评合一

投资项目多评合一是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基本信息进行联合评审,明确所需中介评估内容,申请人按需提交所有的评估材料,各部门联合评审,统一给出整改意见。投资项目多评合一把对相关中介评估的审查工作由串联改为并联,实现企业投资项目立项评估的统一受理、统一评估、统一评审、统一审批、统一监管。

④投资项目多图联审

投资项目多图联审,实行一窗受理、一次收费、联合审查,重点解决各部门电子图的格式统一问题,开展基于统一GIS地图的电子图审,利用大附件存储技术,实现“一张图”在部门之间的流转、审批,实现全过程自动存档,形成图审电子档案。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围绕“先照后证”改革后联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等方面,以信息化平台为支撑,实现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等“五位一体”。充分利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加强信用信息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应用,推进综合执法和协同监管。

开展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按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统一制订的信息交换共享目录,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登记注册、审批信息及监管信息双向实时交换。各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构建同级部门之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信息的双向告知、数据比对机制,实现证照衔接、联动监管、执法协作,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水平。

开展市场主体监管风险监测大数据分析。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相关平台资源,在归集各类企业信用信息的基础上,工商部门、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建立监测系统分工协作框架,逐步建设监测数据信息化系统,加强监测数据开发与应用,开展大数据智能关联分析。逐步建立市场主体监管风险动态评估机制,通过整合日常监管、抽查抽检、网络定向监测、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相关信息,主动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分析掌握重点、热点、难点领域违法活动特征,及时根据市场主体监管动态信用风险等级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管。

开展企业信用监管警示工作。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与企业信用监管结合起来,依据信用分类、风险等级、监管职能,对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实施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监管措施;对有轻微违法失信的企业,通过公开失信记录、督促整改等措施加强监管;对有违法违规等典型失信行为的企业,采用公开违法记录、重点抽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限制等措施加强监管;对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适用重点检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市场禁入等监管措施。

(3)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加强基层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五个统一”(统一功能定位、统一机构设置、统一名称标识、统一基础设施、统一运行模式)和“三个标准化”(事项名称、流程、材料标准化,事项办理、服务过程标准化,服务管理机制建设标准化)要求,推进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户籍办理、个体工商登记、社保、农技推广、宅基地申请、计划生育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社会救助、法律调解、社会综治等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在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直接办理。

推广网上联动办理。整合各级部门延伸到基层的信息系统,建设覆盖所有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统一政务服务平台。依托统一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受理窗口下移,建立“基层窗口受理、材料网上流转、主管部门审批、基层窗口反馈”的办事模式,让群众在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就近办事。

推行网上代办。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对群众办事实行“一口受理”、“一站办结”。探索发挥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的作用,以政府适当补贴方式,鼓励农村电商服务点为基层群众提供网上代办行政审批以及社保、缴费、医院预约挂号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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