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1-13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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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事项信息的展示

应提供办事指南、办事引导、信息分享、多渠道展示等功能。

【办事指南】应以静态页面形式展示各类办事指南要素,具备一键下载包括材料下载功能。

【办事引导】应提供网上办事引导服务功能,包括办理形式(线上、线下)、是否支持网上预约、通办范围、是否支持网上支付、是否支持物流快递等。

【信息分享】应具备一键发布到微信、微博功能,提供事项二维码扫描,快速收藏到手机功能,具备办事经验分享功能。

【多渠道展现】应提供事项信息同源发布、多渠道展现,支持PC、手机、智能化终端设备的事项信息展示。

(4)事项办理的触发

注册用户登录后,申请人具备事项网上办理功能,包括申请、预约功能。

①网上申请

申请人查看办事指南事项信息,点击“网上申请”,进入网上申请页面,自动引用申请人的用户空间信息、电子证照信息,完善填写其他信息,上传其他申请材料,提交申请。申请完成后,应给予是否提交成功提示,告知申请编号,并提供短信、移动终端等方式的提醒。充分利用各部门已有电子证照,最大程度精简纸质申请材料。

网上申请应支持三种形式:原件预审、原件核验、全程网办。

【原件预审】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后,政务服务实施机构窗口人员通过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网上预审功能查看申请人提交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如果材料符合办理条件,以短信、移动终端等通知申请人携带原件材料到现场办理,如材料不符合条件,以短信、移动终端等通知申请人网上补正材料。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携带原件到现场,窗口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正式受理,并按照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内部审查、作出审批决定,并将结果反馈给政务服务管理平台,通过短信、移动终端等方式通知申请人来大厅领取结果,也可选择物流递送形式递送证书结果,整个办理过程应到大厅现场不超过2次。具体流程如图5—4所示:

图5-4 预审流程

【原件核验】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后,默认申请人提交的所有信息材料真实有效,如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窗口人员通过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受理,如材料不符合条件,以短信、移动终端等通知申请人网上补正材料,受理通过后由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工作人员通过业务办理系统进行审批办理,并将审批过程、结果反馈给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窗口人员统一办结,到发证环节时通知申请人携带原件材料到窗口核验,核验通过后领取结果,整个办事过程应到大厅现场不超过1次。具体流程如图5—5所示:

图5-5 核验办理流程

【全程网办】网上申请,申请信息均为用户验证过的信息,申请人提交网上申请后,通过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受理,受理通过后由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工作人员通过业务办理系统进行审批办理,并将审批过程、结果反馈给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窗口人员统一办结,审批结果通过物流递送,整个办事过程无需到大厅。具体流程如图5—6所示:

图5-6 全程网办流程

用户辅助数据:包括申请人自己维护的个人信息和申请人的证照信息。申请人自己维护的个人信息主要指手机号码、地址等,信息维护变更需短信验证。申请人的证照信息包括自己上传、后台推送两种性质,自己上传的材料可自行修改,后台推送的证照信息不得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和证照信息应用于网上申请的三种形式,辅助填写申请表格,上传申请材料,避免申请人申请时重复填报。

办事过程指引:提交申请后,申请有多种状态,不同状态需指引申请人配合,并在受理通过、不予受理、补正、办结环节,通过短信、移动终端等渠道提醒申请人。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具备网上补正功能,原件预审或核验时,应告知两种途径(大厅提交,物流提交);领取审批结果时,应告知两种途径(大厅自领,物流递送),物流递送需支持网上支付功能。

②网上预约

网上预约需用户登录,可在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APP等渠道预约,选择预约窗口和事项、日期和时间段,预约申请提交后应给予明确提示是否成功。

【预约控制】应提供预约控制功能,预约时间一般为从第二天开始的一周内的工作时间,可根据每个事项的办理时间与预期人数,设置最大预约数,预约人数超过后该时段停止预约。同一政务服务事项一个身份证只能预约一次,必须办理完成或者取消预约后才能再进行预约。

【大厅联动】大厅取号机上开设预约取号功能,并与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对接,通过刷身份证调出未过期的有效预约并打印排队号单。预约号应按预约时段优先叫号。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移动端预约。

【预约提醒】在预约到期前的合适时间通过短信、移动终端等提醒申请人及时去大厅办理,因故无法办理的,需取消预约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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