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覆盖60%以上建制村

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第一节提升双拥工作水平

紧紧围绕军地深化改革融合发展的新要求,推进我省双拥工作创新发展,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一、推进双拥工作创新发展。大力弘扬双拥光荣传统,不断增强广大军民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主动适应形势要求和时代特点,不断拓展丰富双拥工作内容与形式,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司法拥军、社区拥军、科技拥军、文化拥军工作,拓展社会力量拥军,着力打造双拥工作新品牌。

二、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积极配合部队体制编制、政策制度等调整改革。继续支持驻闽部队基础设施、训练设施、文化设施、生产生活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双拥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双拥政策法规,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解决驻闽部队官兵实际问题,协调部队深入开展拥政爱民工作和军民共建活动。

第二节加大优抚保障和烈士褒扬力度

完善落实优抚保障、烈士褒扬各项政策措施,不断提高优抚对象待遇水平,充分发挥烈士精神对社会价值取向的引领作用。

一、完善优抚保障机制。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调整完善优抚待遇标准体系,逐步缩小“三属”等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城乡差别。规范优抚数据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完成所有优抚对象二代身份证信息采集。继续加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服务。结合“造福工程”、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优先帮助符合条件的城乡优抚对象改善居住条件。加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新建上杭·古田光荣院。

二、加强烈士褒扬工作。健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对全省127处县级以上烈士陵园进行维修改造,巩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成果。做好全省烈士审批和英名录编纂工作,利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日广泛开展烈士纪念活动。

第三节加强军人安置和军供保障服务

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做好军休人员安置服务,加强军供保障能力建设,为军队深化改革提供服务保障。

一、完善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拓展退役士兵安置渠道,健全“阳光安置”机制,保证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城乡一体、优化与服役贡献对等的待遇标准体系,构建以就业需求和退役士兵愿望为牵引的教育培训体系,保证有参训意愿的退役士兵100%获训,指导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二、推进军休服务管理创新。继续做好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工作,认真落实政治和生活待遇,逐步完善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服务管理模式。引入社会养老服务资源,为军休干部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提高军休所建设管理水平,创建军休干部幸福养老的和谐家园。

三、提高军供保障能力。完善全省军供保障网络,按照正规化、现代化标准推进军供站建设,增强快速、持续、应急供应保障能力,打造“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拥军支前服务平台。

【版权提示】中商情报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editor@askci.com0755-82095495,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 中商情报网
    扫一扫、与您一起发现数据的价值
  • 每日融资简报
    扫一扫、掌握资本市场最新情报

中商情报网始终聚焦科技、互联网+、创业、财经、产经大数据等,目前在全国财经网站中排名居前,旗下中商产业研究院专注产业经济细分市场研究,中商可以为用您提供一手的市场数据和高价值的商业资讯,欢迎沟通交流合作!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报道 ››
相关研究
相关文章
  • 排行榜
  • 推荐
  • 热门

中商产业研究院| 关于我们| 媒体合作| 诚聘英才| 联系方式| 我要投稿| 意见反馈

Copyright 2003-2020 askc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商情报网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57834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