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业参与面
深圳私营企业占大头
不同城市的缴存单位比例存在区别。如佛山住房公积金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参与比例才刚刚过半,而深圳缴存单位中的同类企业却超过七成。
佛山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中的“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和职工分类统计表”显示,去年全市共有9659家企业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116.48万人受惠。
其中,国家机关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分别有516、1180家单位建立了公积金制度,参与人数8.14万人、10.99万人,全年的缴存金额分别是25.2亿元、25.26亿元,占全市比例的22.46%以及22.52%。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7.56%,国有企业占7.03%,城镇集体企业占2.00%,外商投资企业占8.1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4.9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74%,其他占6.57%。
深圳私营企业缴存公积金的积极性则更高。2016年,深圳11.55万家实缴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仅占2.07%,国有企业占4.16%,城镇集体企业占0.57%,外商投资企业占9.27%。而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到71.9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也占3.23%,占比超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三:谁在用?
刚需购房者是主要受益者
楼三姐通过对比发现,在多数城市,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人群当中,中低收入人群占大头,刚需购房者是主要受益者。
在去年东莞的住房公积金年报中显示,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31.81%,中等收入群体占61.43%,高收入群体占6.76%。换句话说,中低收入群体占比达93.2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石海娇告诉楼三姐,东莞在制定可贷额度计算公式“可贷额度=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的各项系数时,重点向低收入群体倾斜,以求“控高保低”。因此,在贷款职工当中,中低收入群体占比超过九成。
而在深圳,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79.80%,90~144(含)平方米占17.52%,144平方米以上占2.68%。这意味着公积金贷款主要支持了普通家庭对中小户型住房的刚性需求,小部分满足改善型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