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发布《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在三亚市购买第2套商品住宅,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海南政府为什么对三亚市区别对待呢?炒房团搅扰了三亚楼市吗?三亚房价现在是什么价位?
三亚楼市调控政策一览
针对海南房地产市场的“疯狂”和“不理性”,2月下旬至3月上旬,海南省住建厅约谈了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并出台了包括“随意涨价超过备案价格5%以上停发预售许可”6条措施重拳整顿楼市,海南网信办查出一批“琼州海峡跨海大桥工程规划”、“2020年海南将封岛”等鼓吹海南房源告急房价暴涨不实信息。
3月12日,三亚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住建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购买第2套住房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暂停向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进一步为三亚当前楼市降温。
4月13日,三亚发布《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支持合理住房需求,遏制投机性购房。《通知》明确,从4月14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含普通住宅、高档公寓、低层住宅和酒店式公寓,下同)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宅。居民家庭在三亚市购买第2套商品住宅,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居民家庭在其他市县(包括海口市)购买第2套商品住宅,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同时,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向购买第3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通知》明确,禁止商品住宅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住宅再行转让。居民家庭新购买的第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海南政府为什么对三亚市区别对待呢?
自从2016年年底尤其是2017年春节前后以来,三亚楼市就进入了异常火爆的状态,量价齐飞,市区主要在售项目在短短一两个月内由原来16000~18000元/平快速涨至25000~30000元/平,库存主要集中地的迎宾路也由原来的15000元/平涨至20000~20000元/平以上,个别项目甚至一天一个价。